raytracy wrote:名稱: 特務丁來自:...(恕刪) 按照這邏輯,以前古人說話都不喘氣的?因為古人寫文章是不標句讀的!那不就每個人的肺都跟101一樣大?再者,真要嚴格論的話,這位仁兄標點符號都標的亂七八糟好意思跟人家說文章不分段。版主,支持您!消費的權益不能被犧牲!希望您繼續更新處理事情的後續狀況。
建議先釐清一些事情1. 太古到底有沒有在買賣契約上註明這輛車是"抽測車" ”認證車” 還是新車?2. 有沒有在買賣契約上註明已行駛公里數?3. 如果1&2都有, 有沒有在買賣契約上註明"現況交車"4. 如果1&2&3都有, 有沒有在買賣契約上註明現況交車的車況5. 如果1-4都沒有, 那版主就去告死太古
fineoop wrote:那就只好用訴訟手段來...(恕刪) 是的 不能免責 大家都超過20歲了咩或是, 您很樂意跟我交換位置的話....假設可以有機會對網友作免責的不合理攻擊應該大部分人(包含小弟) 都會心動巴...現實生活中誰沒有壓力要紓解呢呵呵....可惜於法不容
純推文小弟也看了兩個多月的VAG車款,遲遲未下手的原因絕大部分是VW的保固只有兩年,小弟有些怕怕的說,加上同個代理商出了這件事的善後情形,讓我更加的卻步....不管如何,我支持大大的行動,錢並不是重點,重要的是要廠商要有"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