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我花了200多萬跟太古汽車買到嚴重瑕疵車對方又敷衍了事

樓主所說的抽驗車是指進口到台灣ARTC的測試車輛嗎?
大約一個月前小弟我到高雄澄清廠(VW)的中古車展示間去找人聊天,然後有看到一台GOLF V 1.6(銀色)的車,看看公里數跑了十六公里.....裡面的人就說那台是ARTC的測試車所以才跑十六公里!!!(問問價錢只比新車價便宜幾萬塊).....
所以我想樓主的TT會不會是試乘車,結果業代開出去發生事故,只好趕快把他處理掉.......(樓主中標)....



P.S.之前家中的BMW去保養,結果我在裡面看到一台全新的E60 523i在做右前門的烤漆(有特別去問板烤的師傅,他說這是剛從北部調下來的全新車).....
名稱: 特務丁
來自:
註冊: 2008-02-26

論壇活動
有效: 6
發表: 6 (0.00%)
主題: 1
回覆: 5
積分: 0
==================

註冊了一年多來, 只上來發過這篇文章?.....還真的是特務啊.......

其次, 上傳的那份鑑定報告, 根本無法證實這是您本人的車, 因為萊因的報告原本就放在網站上, 每個人都可以下載:
4700000875 Audi TT 2007/06 2009年06月12日 下載
我也可以下載任何一輛車的報告, 然後寫一篇爆料文.....

其三, 看到整篇不分段的文章, 我一定第一個打槍: 沒有人可以寫文章不分段的, 除非你講話可以不喘氣, 一口氣講完那篇所有的話. 先有語言才有文字, 文字只是反應一個人講話的方式, 想也知道, 沒有人會這樣講話.

那, 為何總是會有這種不分段的文章出現? 很簡單, 現在坊間有很多「論壇寫手」公司, 專門接受委託, 在論壇上發表特定主題的文章. 有的寫手比較高明, 會自己寫; 有的寫手自己不會寫, 就請別人寫好, 然後: 照~著~打~字.....

打過稿的都知道: 照稿打字最討厭分段, 最好是一口氣全部打完.....
所以, 這種不分段的文章, 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不相信的人, 請多上 104 人力銀行去找「兼職」工作, 裡面有很多需要代寫的.....)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raytracy wrote:
名稱: 特務丁來自:...(恕刪)

很多人註冊後不開主題的吧

寫手也不會特地上來回覆吧

比較起來~反而你比較怪呢

像是特地為了太古上來回文一樣
Audi的服務如此這般

消費者要團結還是讓它倒掉算了

這種自詡為高級車的車廠 卻比國產車的服務更不如

想當初家裡也差點買A6 還好口袋不夠深

後來買了Volvo 雖然也是小問題不斷

但是至少保固內維修絲毫不囉唆

當初對方的確未告知車子重新烤漆過,否則我也不會這麼生氣.最令人生氣的是事後東窗事發的處理態度,真的是愛理不理,比去買一部平價國產車的待遇還不如,車子好服務差有什麼用?謝謝網友的建議,我也打算寫信去原廠看看他們有沒有反應,既然他們說是抽測車,到時候上法院就要求他們提出相關驗車資料,否則我就合理的懷疑他們給我的是領牌車或試乘車了,也要他們說明,車子漆面發生什麼事必須重新烤漆還要拆葉子板的螺絲,相信這一切他們內部有紀錄才是.或許有很多人跟他們買的車都有相同情形只是自己不知情,這次如果不是無故掉漆又經新代理商告知,我想我也會一直被蒙在鼓裡.
我是08年10月買的,當時他們說這車庫存不多,只有087的,說是088已賣完了,定價是229萬,業務說可折價8.5萬,我想說至少留1萬給業務,別讓他白忙,雖然不多是我的心意,我是現金221.5萬購買的,當時他們出清的車款好像不包含TT,而且業務說全省只有5台車,其實業務對我不錯,我有自費改裝一些套件都幫我弄的很好,人也算正派,事後我問過他,他也真的不知情,公司配車給他他就照正常程序交車而已.車子是07年6月出廠,08年10月領牌的.
我的工作是設計師也是老闆,平常工作比較忙,所以沒辦法常上來留言,電腦我也不是很精通,所以網友要看的圖片和相關資料我會再一一PO上來,那份鑑定報告是萊因寄給我的,我花了4000元作鑑定,我想正常人是不會那麼無聊隨便無的放矢,而且報告裡不是有我車子的車牌和照片嗎?如果不是事實,隨便詆毀大公司的商譽是會有法律責任的.這次是因為事發已一個多月,他們公司都不面對,消基會發函去,他們的回函推的一乾二淨,我真的氣不過才想把這件事情公佈,就是這樣而已.我前面也說的很清楚,是買了約半年後車子開始掉漆又經新的AUDI服務廠告知才知道這部車的狀況,有幾個買新車的人會交車回去立刻去檢查車況?或是交車前請人去鑑定?當然是發生問題才會知道啊!消費者如果都那麼厲害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黑心商品了!如果我發表的言論真有不實之處,我願意負起一切法律責任.若無此事,太古也不會放任我詆毀他們吧!
好樣的,

如果一切是真的,

支持版主, 爭取權益.
網路本來就是真真假假
以發言少、不分段來判斷真假也未免太勉強
網路寫手這種事應該大部分人都知道
大多是以宣傳廣告為主
寫好的多
或是反擊別人的批評
畢竟攻擊別人自己得到好處的機會不多

如果我是受害者
(其實我也真的曾是瑕疵車受害者,但是堅持到底要廠商負責,終究是圓滿解決)
我絕對會找一堆網站論壇註冊PO文
除非真搞不清楚狀況
大家應該知道在網路發言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人家要查也是很簡單的
這真的是太誇張了
同樣身為VAG車主,真的替你感到遺憾
也支持你挺身而出,爭一個公道
最近一直發生台灣消費者被「消費」的狀況
看看這個無作為的政府,台灣的消費者真是悲哀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