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獲獎的判定,有一點疑問...
以下是我從錦標規則說明copy下來的
1. 一般封測玩家(即非入選的20個英雄公會玩家),只要在一般伺服器有選擇陣營,並符合下列規則,即有機會獲得封測虛寶,並不需要進入錦標伺服器。
2. 無論是英雄公會的玩家或是一般封測玩家,都必須在4月23日之前完成角色創立,才有獲得虛擬道具的資格。
3. 參加活動的玩家帳號及角色所屬陣營之相關資料,預計在4月23日伺服器例行性維護時,由戰鎚活動小組進行撈取,未在4月23日伺服器例行性維護前創立角色的帳號,將無法獲得活動贈品。
4. 玩家選擇的陣營,將依照 4月23日撈取的帳號創立角色資料來決定,並以4/15後首次創立的陣營為判別。
5. 虛擬贈品『冒險者手冊』、『瑞特貝屈的便利營地』、特殊稱號『上古戰爭的英雄』,等相關配獎方式,將在配發前於官網進行配發方式等相關公告,敬請玩家留意官網公告訊息。
我一開始是玩秩序(祭司聖印)
到後來第二次錦標重開我才加入惡魔軍團(黑獸咆哮)
(前後是用相同帳號)
這樣我會被判定秩序方嗎??
那這些時候不是都白打了=.=
這樣判定是不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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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但我先前在秩序的等級是11聲望等級10
後來到毀滅等級是20聲望等級18而且有參與數場T3堡壘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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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在回文回過相同文
但是好像都沒有討論或是回應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一樣的麻煩
ID 文質彬彬的英雄 神選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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