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終於正式起訴了....

樓主想必耗費的很多心力,但是看見偷竊的人受到懲罰,真開心。
改成鞭刑如何,併科罰金太輕了,應該改成併科鞭型才對

勞役不變,以後將併科罰金改成鞭刑,不但要坐牢,還要執行鞭刑

一鞭一萬,5萬打五鞭,鞭完再辣椒水伺候,讓痛到永生難忘

這樣她手癢想再偷時,應該會嚇的摸摸屁股才對。
kikikat wrote:
改成鞭刑如何,併科罰...(恕刪)

不符合對等比例原則...

另外還是恭喜大大找到壞蛋
這種人要小心他報復你就是了
Nokia6170>MotoE6>SonyC902>Diamond>DHD>One>5s>6>6+
恭喜大大抓到兇手
小弟以前也被盜過 知道那是多麼的心痛(天堂1)
小弟也報警抓到兇手 大概花了三天的時間(老爸是有牌的流氓)
那時也是很痛恨兇手 很想看到他就揍他
但兇手竟然只是一位國小生
不過我沒有看過他 是因為他家人打電話來道歉
不過 已經過了約快十年了 我怎麼都沒有去開過庭呢= ="?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