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一個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00173&sn=32520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00173&sn=33201這位看來更過火
Gold Coast wrote:這應該很難告的成,有...(恕刪) 用私訊的方式真的就告不成嗎?樓主圖片的那些字眼.文字已經很不雅.難看了法律是人訂出來的(情理法)~這種的難道真的無法告的成給他警惕? 小弟深感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