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mlchou wrote:
(為了回應這篇還特別...(恕刪)
真的是這樣嗎? 有沒有人附議?
我是對這段的法律不熟,要真是這樣,真的是上了一課。
B2B的交易往往會有所謂的送貨/收貨簽回及驗收。所以有這方面的糾紛就還蠻好判斷解決的。
消費者端就真的難倒我了。有些商品的保卡有廠商回執聯,那這樣也很簡單,看看回執聯有沒有消費者的紀錄就好了。
但是我買的數位相機、PS3及MBP都沒有廠商回執聯,或消費者簽收紀錄。我猜這種交易裡,買賣雙方各自於交易場所清點應收到的款項及物件,銀貨兩訖。一但離開交易地點,買賣雙方都不用在對彼此短少的款項或物件負責。就像是去買東西找錢,或於銀行櫃台領款時,消費者及領款人都必須於當下點清。
還是這是兩種不同的事情?有人可以回答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