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則決定,電價將分兩次調漲,七月一日先調漲「應漲總價」的四分之一,十月一日再漲四分之一,住家用電一百十度以下不調漲,一百十一度至三百卅度減半調整;三百卅度以下的卅一萬小商家用電戶,電費也不漲。一個月若不超過一百十度頭給他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