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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 主機更新死機了

今天燦坤剛入手太13同捆版

網路設定好後~去更新

結果跑到一半

電視跳成黑色....

長按電源也關不了

請問怎麼處理....好冏
2010-05-28 1: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SOS 主機
澤希 wrote:
今天燦坤剛入手太13...(恕刪)


把主機拿去換吧,才當天拿到而已,在7天鑑賞期內
認真你就輸了
這個直接去找燦坤看看吧
當天才購買就出問題,而且也不是人為損壞
四小昕 wrote:
在7天鑑賞期內

如果是去實體通路買回來的東西,並沒有七天鑑賞期這種權利喔
應該可以算是新品不良,還是可以換吧
黑色北極熊 wrote:
實體通路買回來的東西,並沒有七天鑑賞期


沒錯~

但是這應該算是新品不良,

但是黃屋應該不會輕易就給換,

因為畢竟是高單價的物品。
如果是我會跟店員說
[不知道,反正一插電就開不了機]

直接請他換一台給你
壞的直接退還SONY
這樣大家都好做事
燦坤說~~有細微傷痕 不給我換新

真的是有點蝦

5/28已經將發票及相關文件寄到消基會了

請問~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 讓燦X或SONY

願意換全新的給我

現在他只願意幫我送SONY檢修...我能要求換全新主機嗎?

他跟我嚕那條細微傷痕~不肯換給我

不然花12880...卻只能用別人整新的機子

感覺不是很好

況且 今日早上拿到燦X~他發現一條細微傷痕

我昨晚也沒發現~~但我肯定不是我造成的

整個人有點鬱悶=..=
澤希 wrote:
燦坤說~~有細微傷痕...(恕刪)


建議樓主直接跳過....一般的實體通路商....直接送 SONY 直營店 Sony Style 吧....
畢竟是新品不良...應該不至於換返修機給你~
直營店資訊~ http://www.sonystyle.com.tw/AuthRTLR/


這是你辦會員卡的內容
(二)甲方應於購買收受商品同時,按商品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所購商品(如商品外觀、配件、使用說明書),如當場發現有應由乙方負責之商品不良瑕疵(含商品故障)時,乙方則依非人為瑕疵辦理新品不良換新品(如無法換新品則以維修處理)予甲方。如甲方怠於前項檢查所購商品之義務時,視為承認所受領之商品。
(三)甲方於購買收受商品同後,有不能立即發現商品瑕疵,應於甲方收受商品後七日內內通知乙方,未於上述期限內通知者,視為承認所受領之商品,甲方喪失其瑕疵擔保請求權。唯甲方同意以該商品製造商或供應商鑑定為憑,如屬非歸責於甲方之人為因素所致商品瑕疵之事實,甲方得請求乙方返還其所支付之價金,或更換同價金之商品,乙方不得拒絕。
(三)甲方於購買收受商品後保固期間內,因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經連續送修三次仍未能修復者,甲方得請求乙方返還其所支付之價金,或更換同一種類商品,乙方不得拒絕。

因你有不能立即發現的原因(需將ps3連上網更新),所以你應可以依此內容要求行使瑕疵擔保請求權更換新貨,另還有個方式如果sony 只維修沒換新的,你可以要求sony 出示報告確認為非人為瑕疵,你就可以要求燦坤換新的或退錢。
28號一早我已送回燦坤~他只答應幫我送SONY檢測~所以我就順便發函到消基會了

明天先問燦坤幫我送修了沒~若還沒~我會先打去直營店~問問可否換新品

再請問一個問題!!!

若~~更新到一半,主機當機(我就是這樣~大約在70%)

這個因素~可否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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