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鐵蛋 wrote:好像拿到的還是翻修機??...(恕刪) 過保後拿到翻修機,應該是還好吧!不然還要奢望拿到新的嗎?PS3 現在換的是翻修的機板(整新品就是翻修品),保3個月,這樣有比較好嗎?也許微軟對自己的機器服務還不算很好,但相互比較起來,$ony 簡直是爛透了!
chengken wrote:七天內購買應該是跟原...(恕刪) 版主說他刷卡喔...............刷卡一定有資料,店家沒開發票再死一次!所以~想請問一下.......現在到底可不可以買最新的PS3,超哈藍光、DVD,最近也超想玩Game,棒球還是日職好玩!開始感覺PSP除了隨身方便,電視被1/2佔用看韓劇時好用之外~螢幕真是太小了,眼睛、脖子都好酸!
paul155015 wrote:再說一次 藍光不是D...(恕刪) 我只是少放一個「、」號..........不過,我這還是第1次看到有人特別出來糾正藍光跟DVD的差異!還是感謝您~我電腦上的中文注音輸入法比較陽春,沒注意到就常會掉字或錯別字,常常懶惰沒回頭修正編輯,真是不好意思!回頭看PS3的問題啦!我算是跳過PS2那一時代的TV Game老頑童,中間那一段PS2時期都是玩PC Game居多。現在PS3不算是便宜的遊戲機,有這麼多的產品問題,大家怎麼還能讓他們這麼舒服地收錢呢?剛剛接觸,所以不熟悉請勿見諒,不知國外怎樣面對PS3的狀況?如果國外機種沒這麼多狀況,那就怪了..........或是最重消費者權益的USA,他們是360為主?看來,想搭買藍光機的便車,購入PS3還可以玩Game的規劃要三思了!
呀哩麻絲 wrote:他的意思是說 藍光...(恕刪) 同樣感謝您,我會回去編輯那漏掉的「、」,這叫做頓號,是中文標點符號,放在兩個名詞中間,意義是..........不需我闡述吧!所以當您敘述一堆要群組的「名詞」時,以中文來說,應該使用「頓號」,不是「逗點」。我的意思是,我超哈藍光、DVD這類高畫質光碟,再搭配我那Full HD電視,應該會很棒吧!OK啦~咬文嚼字,打字很累............別再糗我!回過頭來說PS3,現在我都習慣直接在Y或露的網路購物買東西,包含現在客廳裡那架SONY BRAVIA 32吋Full HD數位液晶電視(KDL-32W5500),也是Y購買的!不知道~如果在Y購買的PS3也出現故障................我想應該不少人是經由網路購入的!雖然超怕,但很難不被誘惑.........說實在,我絕對是玩Game時數多過看藍光影片!
我是原PO 今天是來回覆一下訊息和做澄清的先回答希洛唯的問題@@Q:你有沒有試著換一條視迅線,或者讓主機嘗試重抓視迅源A:換了另一條HDMI線 或是普通的線 並且重新抓了幾次 還是一樣無法顯示畫面接下來切入重點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直接跟(購買的店家)直接換貨撇掉有沒有7天退換服務來說 就我所買到的已經可以認定是瑕疵品了所以不會有向實體店面買沒有7天鑑賞期這個限制我講解一下SONY他們的維修規劃好了1.可能很少人遇過這種問題 所以不知道SONY給的流程並非像我們直接想到的一樣直接送店家就可以解決的當時他跟我們說明公司本身就沒有主機退換的案例照他這樣說不管是消費者向購買店家or販賣店家向代理商or消費者直接對代理商 要求換機服務 是不可行的如果不管這個前提之下 還是要換呢 那又會遇到許多問題了選擇1.消費者向購買店家強硬要求更換 會造成以下結果a.店家換了新機給我:店家換了新機給我們,那我只能說店家很好心要自行吸收這台爛機的$因為他也換不到新的...記得嗎?SONY自己說他們從來沒有換新機的案例b.店家不換給我們:店家不換給我們,不知道代理商給店家怎樣指示的人可能就會覺得小店家很黑心等等之類的,這還只指顧客為普通人要是店家衰一點遇到凶神惡煞呢?我看不只被罵~連被砸店都有可能!選擇2. 消費者直接對代理商要求換機 會造成以下結果a.代理商換新機給你:然後把你那台拿回去重新包裝過拿去當新機賣,看哪個好運的消費者買到回家玩沒問題!恭喜你他修得很完美!或是回家玩第三天出現問題又壞掉,恭喜你去跑維修吧..!或是他換新機給你然後這台又繼續無限輪迴當成新機賣下一個(?b.代理商堅持不換給你:自認倒楣的就去跑維修,反正壞了就修~修了壞掉再修。那不想自認倒楣,覺得花錢就該有等價的享受的傢伙呢?你只能跟我們一樣根本找不到可以真正負責的對象,然後任由sony推卸他們該有的責任氣憤不已!再說一點 有大大說不是在SONY通路的經銷商購買的商品(如燦坤之類)SONY一律都會歸類為水貨~所以水貨商品SONY是不會做任何的換貨動作與賠償我只能說1.水貨不是這樣判定的吧?2.照這樣說只要不是在直營買的如燦坤(?)或是其他小店家所買的只要有問題sony是不必負責的摟?好比我去7-11買到了一個非統一的泡麵裡面有虫,那我只能跟7-11要求賠償而不是像泡麵公司要求賠償,因為我不是在泡麵公司的直營店買的?結論:我想問為什麼販賣的主機壞掉後的責任最後卻是由店家負責而不是公司去負責在消費者的立場當你買到一台豆乾機你去反應要求換貨他們只告訴你我們公司不給人退換貨。還告訴你只要插上電源有啟動過主機外觀沒有任何損傷就不能算瑕疵品消費者會有怎樣的想法?在店家的立場很多人以為店家是(故意)想拖延日期貨是呼隴我們但他換新機給消費者後,他必須自行吸收那台機子的錢因為他也沒辦法向代理商換取新機也就是說不管是販賣店家買到豆乾機或是消費者買到豆乾機那都是你的問題。公司只要把東西賣出之後你們拿到了你們也不能換,如果今天店家進了10台10台都這樣那店家不就哭死換給消費者錢還得自行吸收,這樣誰會想賣?試問這樣的公司對消費者和店家的態度是對的嗎?我很懷疑。代理商不管對消費者或是下游販賣的店家來說非常的驕傲自大(原諒我以此作為批評,這次事件真讓我這樣認為)而且sony本身的責任區分也存在很大的問題代理商說只要主機有任何問題,就是送到維修站,由維修站負責 (任何問題喔!)但你們的維修站只負責維修阿!除了維修外的任何問題你維修站說不能解決??哪你一開始說的(任何問題)只是代理商呼隴我們??當然 有人提問說PS3主要代理是遜源...維修商是新宇新宇只負責維修..無法維修的情況 他們才反應給代理是我搞不清楚狀況 才會遇到這件事情但是我想說!一開始叫我們找維修站的也是代理商然後維修站又叫我們找代理商(維修站店長親自幫我們撥通)才會有這篇文章出現 ,發現了嗎?這是一個無限的迴圈,兩邊都說叫我們找對方處理,那到底該找誰處理呢?Sony的責任區分到底有沒有一個正式的程序給玩家作為反應及問題處理呢?我想以上可以看得很清楚了吧其實我昨天也問了店長,店長自己也說 如果代理商做的規畫是代理商 ←→ 店家 ←→ 消費者←→ 維修站 ←→ 代理商一台機子如果為瑕疵品可直接與店家換新機 然後店家再自行向代理商做更換不用讓消費者搞不清楚到底找誰能處理那店家不怕被砸店 消費者也不會心裡咒罵外加不爽跑來跑去浪費時間但他的流程卻不是如此 而是代理商 x→ 店家 x→ 消費者→ →(代理商?店家?維修站???)所以 別問我為什麼不直接跟店家換 因為代理商這樣的安排最終的責任歸屬並不能歸店家 而是代理商本身的責任安排沒做好事件到現在除了我想換新機(死不放棄 = =)以外真希望sony可以正視消費者和店家的權利以及維修流程讓人詬病的地方而不是推來推去反正最後一定不關你們的事情這樣的態度真的會很令人無言 PS3的遊戲真的很多很好玩的別再浪費大家對你們的期待了…..明天機子有消息的話會在PO上來 還是希望大家不吝嗇指教你們的回答會讓我有更加收穫及了
oceanrahxe wrote:我是原PO 今天是來...(恕刪) 看了這麼多...個人還是覺得,購買七天內,瑕疵品換貨本來就應該跟店家換....換新品一點也不為過....不給換才是有問題...日後換貨的問題,那也是店家跟原廠去接洽,店家自己去想辦法。怎麼會是消費者的責任...東西既然是店家進貨再賣出來的,錢都也給人家收了也賺了,店家就有義務幫忙處理,不要說賣一台主機完全沒賺半毛,做公益!?.....少來~賣的東西有問題,拍拍屁股,都推給代理商跟我無關,那是代理商的問題,請自行送修....怕賠錢,所以消費者自行買單,店這麼好開喔....做生意本來就有風險,承擔不了風險,那就別學人開店~說了這麼多~既然原PO這麼擁護店家,願意自己去淌這池渾水,那就準備有爽了店家,苦了自己的覺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