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va wrote:我買,就是有這片光碟所有權(賣斷) 我送人.賣人還需要你sony來管後續? 你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唷你擁有光碟,只有擁有光碟內容的使用權而已唷不包含資料的所有權(換句話說,根本沒有賣斷這回事)更重要的是,你也沒有被著作權給授權請搞清楚
sony怎麼了...本來想買psv 結果來個特別記憶卡 貴死人 還綁帳號 暈~想說買家機 想說ps3外型比較好看 就買下去結果現在看到這消息 我看我以後真的不要在碰sony的東西好了這台ps3跟一些新遊戲 就當是最後給sony的錢杯
gto01409 wrote:我們玩家買的片子愛怎麼處理是玩家的事何況又不做違法的事我今天把它丟掉折掉也爽 不好意思吼我只是糾正網友的錯誤資訊吼以免有其他人看到錯誤資訊而誤入歧途況且丟掉拆掉不涉及權益吼
先不要太情緒化啦...有申請專利不代表會用到~另外, 有人說買了就是自己的, 怎處理是自己的事~ 沒錯啊~也有人說, 資料使用權問題... 這也沒錯~就算機制通過~其實你仍可賣二手, 實體碟片怎處理是使用者的權利~ 只是標榜好賣的碟片不能在別的主機玩... 或是連主機一起賣二手就可以了; 這點, "你的東西決定怎賣" 和 "資料使用權" 兩者都兼顧又沒相違背了~再補一下, 其實有板友提到"二手廠商自己賺", 如果上述機制通過... 或許買了片不能玩的回來(已被另一主機裝過的二手), 那網路可能有自家提供服務, 賣個500YEN解鎖不能玩的界限, 那就一拼兼顧到"二手自己賺再分配利益的事"了~冷靜點, 等成真再考慮吧!根本上有了專利卻不用的情況一大堆! 不要太擔心就是了~
Erica‧櫻華 wrote:不好意思吼我只是糾正...(恕刪) 拜託!!巴哈都戰到結案了~你嘛幫幫忙好嗎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281&snA=87986&locked=F&tnum=185&snAjudge=C&page=5沒契約內容確認授權利用範圍,遊戲軟體購買的本來就是它的所有權,哪來的只有使用權~你在拆遊戲軟體包裝或進遊戲後,有看到任何契約嗎??真照你的說法~那些賣2手的人早就被告到脫褲子了~國外也打過販賣2手遊戲軟體的官司~還沒聽過廠商勝訴的~~只能說無知又愛散布錯誤觀念的人真的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