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對手是武術家/運動家精神的表現。
我會一直回文,是因為我覺得一個陪你過招二十場的對手,
在把你當成一個好敵手,全力以赴認真打過後,
卻被你在這裏說成是「過動兒」「沒有格鬥魂」「為了贏而不擇手段」,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很衰小。
kyota wrote:
我的看法不一定適用於每個人身上
如果真是如此,請不要再用眨低的字眼來批評曾經與你過招的對手。
你這樣跟上次有個說選豪鬼、seth就是沒運動家精神的小鬼有什麼兩樣呢?
kenjilee wrote:
我再講白一點好了,尊...(恕刪)
kyota wrote:
看來你不是不能了解,就是一股情緒無法接受我這類說法,那這樣在討論下去也沒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