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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警察釣魚抓到賣PS2加送遊戲配件及須尋求協助~謝謝

銷售主機附贈重製性光碟片已經明確觸犯著作權法
在拍賣網站張貼買賣資訊 每個人依法都可以檢舉
警察依法當成被銷售人去尋獲買主不法事證
何來釣魚之說 ?

銷售不法商品與警察一般扮演尋芳客去釣援交妹的案情是不同的

專對色情交易釣魚辦案方式 是行為犯罪未發生而警察去誘使被告犯罪,
版主已經把犯罪事實呈在公開場所,怎能與釣魚一起混談???

釣魚辦案目前在法庭上目前爭議莫衷一是,依例檢察官都以起訴處理
證據任不任用,全憑法官自己評估案情推展及證據力是否合理

若證據被法官採用,只要被告無前科,認罪態度良好
最好的結果就是 緩刑 ......(庭外合解)

若之前能在檢察官那邊就能詳實以告,述明坦承自己的確不知道
賣出去的主機連光碟都有著作權的(常識)
請求檢察官能再予給過自新機會,也許還能早期就能獲得緩起訴處份

若硬凹自己這樣做確實沒有犯法,或一直強調警察人員辦案的適法性
反而導致檢察官或法官的反感 吃虧的還是版主...請慎察之..

ps..釣魚辦案亦為我不恥,但各國對於釣魚的刑案處理方式略同,
除了釋憲或另外立法之外目前沒有更好的司法解決方式....
各位若對釣魚感覺痛惡,就多鞭策立法委員吧...


badapple wrote:
沒錯,至少要有類似性...(恕刪)


關於警察抓援交

不需要有實際上的性行為或脫衣服等等

現在警察最愛抓援交的地方就是在聊天室

只要你的暱稱有性交易的暗示

或者是公開徵求以金錢換取

那就恭喜了~~

警察會以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來偵辦

如果約見面,見面時後直接帶走

如果沒見面而留電話,那就等著收到傳票到警察局解釋

所以不是電信警察在抓,而是派出所警員

美其名網路巡邏,不用出門就有績效入手

morgan0409 wrote:
送盜版不違法~

他不是壓制的工廠,也沒有利用盜版圖利!


聽到這句話覺得真是可悲 ...


送盜版竟然不違法 ... 太好笑了 !!
警察也是有"業績壓力"的....
真的很無言,但這就是我們的警察系統
這幾天台南警察像吃了補藥似的,一大早2人一組騎機車頂著大熱天的天氣在社區小巷內鑽來鑽去,我還想說是發生什麼事情,之前很少看到
後來就發現他們幹麻了,原來早起鳥兒有蟲吃,在抓早上載小朋友去安親班上課沒戴安全帽的父母或祖父母,生意還真的不錯,許多家長因為路程很近就沒戴安全帽,開紅單開到排隊
我不是說不戴安全帽很對,而是應該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是更急需去做的吧
如樓主的事件,台南市目前公然販售盜版片的店家還是很多,怎麼都不見有人管?
如果真的已經掃到沒人賣,上網去掃這類自用自售的叫做盡責,如果市面上明明還有很多藉此營利的不去抓,那就叫"吃軟柿子"
我是用正版的,以上只是說出我的看法,也祝樓主能順利解決
= =! 現在政府到底怎了丫
到處再搶錢,但又不見建設
好市長上任在現在好像還沒鋪過路
以前馬先生大概1年就重鋪一次耶
現在上班的路段好難騎丫
這陣子家人也是被釣魚抓到~~拍賣賣出仿冒包.....違反商標法
歷時數個月才搞定~~~最後簡易庭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等於4萬元....
總算是告一段落了.....這幾個月來真是煎熬呀......
其實前面有好幾位版友說對了
用送的也是違法,因為有散佈之嫌
而且還特立了以光碟形式散佈也是違法
沒有市場自然就沒有需求~

沒有人買自然就不會有人賣~

大部分人都抱持的"不可能會被抓"的僥倖心態一直玩盜版到現在,

真的被抓了以後才知道緊張

日本人就是連這種僥倖都怕,所以才根本沒有盜版

警方大的不去捉(我相信不是捉不到,根本不想捉 )
只會找老百姓開刀.交差了事
而且警方 態度 大部分都很爛(跟現在政府一樣)
一付我就是要這樣,奈我何..
可憐的百姓.
這位大大真是倒楣..

都是一些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傢伙,大案不去辦,只會幹些芝蔴小事,也只會抓違規,不去抓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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