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rddr wrote:
這篇只是單純報導專利的申請
至於在採用於何處未知
若廠商認為有利自已 就可能採用 就算在pc上也可能採用
這才是對這條新聞正確的解釋...
還沒搞清楚就開罵了, 就是標準的「鄉民」....
SONY這種大公司會有很多人針對很多種題目去進行研究, 並把研究成果
拿去申請專利, 並不代表這個專利「一定」會使用(當然還是有可能的,
不然研究這個做什麼?). 至少也要是新主機才有可能使用, PS3是不可能的.
另外, 主機遊戲愈來愈難把開發成本回收了...說「很好賺」的人, 可以多去
關心一下遊戲公司的財報對主機遊戲的部份... 這麼好賺你們怎麼不來投資?
SONY最可悲的,是市場在變,玩家的心態也在變. 但是SONY自己心態一直調整
不過來, 覺得以前錢是這麼賺的, 以後應該也是, 而做不出適當的決策....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l4972975 wrote:
只有那光碟是你的 遊戲內容還是作者擁有著作權
難道說今天拍了一部好電影
我只要買他DVD版剪接一下 我就可以壓片去賣?
真是有夠爛的比喻...
難道說你買了DVD,去朋友家放,卻不能播?這樣也好?
壓片去賣是盜版!是犯罪!
請問我買來不想用的東西,難道不能賣嗎?是犯罪嗎?
你買了一幅畫,畫的內容還是作者擁有著作權
所以你看膩了畫,想送朋友或賣掉,結果畫掛到別人家牆上,畫就自動消失?
這樣你也能接受?真是厲害!佩服佩服!
幫人解決問題是件快樂的事,沒必要去指責別人不爬文或不用功
l4972975 wrote:
我覺得沒什麼不好的阿...(恕刪)
1. 你買了遊戲,光碟/卡帶只是載體,這已經是一般常識了,誰跟你說只有光碟是你的?我買斷的是內容,沒有載體不然是要隔空抓藥嗎?照你的邏輯那我買的只是那塊塑膠片?
2. 請問你有看清楚本文討論主題嗎?本文是討論二手買賣,誰跟你討論重製反組譯等違法的問題?...雞同鴨講。
3. 請問你是有翻過相關智財法規嗎?麻煩看一下第六十條出租權耗盡原則好嗎?多看點書再來發文不是壞事。
請問你買電腦再加作業系統,之後你轉賣別人之後,干微軟甚麼事嗎?物權買賣轉移這很簡單的理論,結果二手市場好像被你講得不倫不類,照你的邏輯連遊戲拿來借人都不行。
你朋友PS3+GT5他爽那是他家的事,其他人買二手正版玩也礙不著你;
開發商獲利如何也跟你沒關係,聰明的開發商,遊戲發行自然會去想辦法找市場(跨主機?)之後會隨著離發售時間越久而調整價格,喜歡玩首發就多花點錢,喜歡便宜的就等一段時間再買廉價/特價/二手版,乖乖地玩遊戲就好了,想那麼多幹嘛,就這麼簡單。
如果索尼真的要遏阻二手遊戲市場,不用你我在這邊當偽專家大放厥詞,自己慢慢看就好,市場會證明一切,到時候連你要的獨佔都會跳家,當然本家遊戲是不可能啦,但是玩遊戲沒必要玩到捧索尼的咖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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