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網拍賣二手都有一習慣性只要提及新舊程度,一定會詳細說明"個人認為XX成新,完美主義者請不要下標"新舊各人定義不同...被這樣刁只能算大大經驗不足...賣場等同合約。多加些保護自己的文字敘述是必要的
masaka wrote:消保法規定非當面完成...(恕刪) 消保法 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消保法這條規定是對公司企業限制(B2C),或是明顯大量在販售的個人單筆單筆的個人小額交易是不適用於消保法的鑑賞期(C2C)也就是無法可管除了合解頂多你可以用詐欺去告賣方但是為了一片遊戲告上法院鐵定會被法官訓斥為何不私下合解
該賣方在電玩店工作3個年頭以一般電玩店與一般玩家評定方式評斷遊戲外盒為8成新不過該賣方最後認賠匯了390給買家並不是賣方自認為理虧而是因為買方引用法條:"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買方揚言:若賣方只退350,買方會做"匯回給賣方"的動作,再採取法律行動賣方真的怕了遊戲拿不拿的回來是小事沒退390恐怕真無法脫身
全面對抗耶...我買全新才$390(BEST版)其實買二手的買家其實心理都該有個底,真的不放心就親自當面驗貨,雙方都有保障...最近有收純日版的傾向...偏偏純日版的價格動輒2.3千大洋所以都在拍賣尋找看有無二手的純日版撿便宜...像是最近有收人中之龍3和惡靈古堡5的純日版,二手價格各一張小朋友就能搞定為了這兩片面交驗貨,大老遠從家土城騎車到捷運昆陽站和汐止火車站...現在買PS3遊戲已經歸類成三種...純日版(語言只有日文且有特典與限定版)亞版(唯有中文化才會買)純美版(語言只有英文且有特典與限定版)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惡名昭彰中文版死都不放萬電劍供人下載,我只好買美版去美國PSN下載免費的萬電劍
花見小路 wrote:賣方真的怕了遊戲拿不拿的回來是小事沒退390恐怕真無法脫身...(恕刪) 無言到爆炸,買家遊戲還沒寄回來賣家就退款這說的過去嗎?最初賣多少本來就是退多少,鳥都不用鳥他,該賣家作法分明姑息養奸,這種方式不是叫解決問題,是恐嚇!是來找麻煩的,就是吃定賣家是隻軟腳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