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能證明是警察主動釣魚(毒蘋果理論)
在法院上你才有辯駁的機會
EX:...你沒主動說送遊戲...對方一直跟你凹...或者他說他要X版的...不過這些要證明也很難(會無聊去錄音嗎= =)
你的拍賣主頁有標明加贈...印下來吧...得標信不能證明什麼那是兩人私人的通聯紀錄(而且得標信是雅虎發的...通常賣家也只會標明你買到什麼不會寫出詳細內容)
你的拍賣網頁是公開的上面寫什麼就是什麼
跟警察吵法律沒什麼意義
畢竟是他寫你筆錄不是你寫他= =
等等會被他寫更慘
(不會看的人被寫個洞跳進去都不知道
上句出自公民素養課程請來的檢察官說的...)
你看過開罰單的自己有依照規定停車嗎?
(前幾天坐在店裡吃焗烤才看到...)
拉回主題...
當天有SONY的人嗎?
SONY應該沒對你提告吧(依照SONY的慣例)
你的第一個問題看起來是SONY對你提出告訴...
如果不是的化就是最後會加警察業績的公訴罪...
因為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警察只能給你用商標法(是公訴...)...
另外關於移送到地檢署...那個是檢察官吧= =
檢察官=\=法官...雖然都是公職人員...印象中會幾年輪流交替
一個是起訴一個是審理+判決...
這時候剛好一個小站站長朋友上了順便幫你問他...
他說...要小心回答問題!!不過你好像都回了= =
(例如剛剛那個遊戲片哪來的問題...他說要說當初你買的時候就附了...)
還有警察真的別跟他們凹了...
你鬥不過的...
他要是筆錄真的給你狠下去
就會變成正式開庭下去了
所以大大應該會被那位法官(檢察官...)送上去用簡易庭審理
(不用開庭...你可以寫信給法官自白那些當補救上一個大大也是)
律師...你很擔心的化可以花幾千去諮詢一下...
不過沒開庭律師也沒出庭機會...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這封信如果你收到就是簡易庭了
以下是統計資料...假如大大真的是以違反商標法送上去...
商標法方面,判決以「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拘役或罰金」70.65個百分點最高
資料來源:http://www.judicial.gov.tw/juds/3_91-5.htm
01常常會被人念東念西
開心點吧...
等等可能會有人來念要愛用正版了@@...
常常有人會說活X這些
又何必這樣...
(畢竟每個人都走過來過,何必順便踢人一腳)
對了記得給那個警察負評...
上面寫警察釣魚又不買(事實....)
大大最後應該是緩刑罰金
以後知道就不會再被釣魚了
比起跟BSA纏上差很多的
不要太難過了
人要活的開心
明天才有希望
不管怎樣總有出路的
希望您能順利過關^^
要賣PS2減少問題的方法...
1.設定評價大於一定數量...(看你)
2.不主動提供遊戲片...先賣他主機之後剩下看跟買家交情...
(假如你真的拿遊戲片當賣主機誘因...那真的很容易被抓+這樣真的不好0.0)
pinchman wrote:
真正大盤賣的不抓,抓這種市井小民,對阻止盜版有何幫助
說話要有根據,之前警方不就破獲國內最大的盜版軟體供應商,那時候新聞還報得非常的大!
破獲最大盜版網站 侵權光碟價逾十億
ahwen wrote:
只要是盜版
不管是買...(恕刪)
買的並不違法,因為目前著作權法並無處罰盜版購買人
當警方問妳光碟從哪來的?
1.一定要回答是要「在 家裡」「供自己使用」的 。
2.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 (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3. 千萬別 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處 2 年以 下徒刑)
4.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 要用的 ( 違反 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5 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處 2 年以下徒刑)
5.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 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 ( 違反 第 92 款非法公開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處 3 年以下徒刑 )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