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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PS4主機請各位小心(已跟露天投訴案件處理中)

最近在YAHOO買PS4 500G主機公司貨+第二隻原廠手把+真‧三國無雙7 with猛將傳
定價是16860
滿10000送1500購物金+我自己的國泰世華電話登錄單筆滿15000送1500刷卡金
等於我是用13860買
給樓主參考、參考

zippy3 wrote:
若要遏止這種歪風建議...(恕刪)

我要老實講,有學過法律的人一看會告訴你,這只是單純的民事買賣糾紛
與刑法詐欺無關。
因為對方只要說他不小心按錯,PS4也有寄給樓主了呀,是要怎樣構成詐欺呢 ?
怎麼看都與刑法無涉
感謝告知購買資訊喔~給您+分~您買的太划算了吧...

對法律不懂,但我可以提出對話的所有證據照片~

有對話紀錄 ~

買前:一下子跟SONY親戚拿 全新商品~買後:說是朋友託售,不知道這是中古機.....

如果說是不小心標錯~就有點硬坳了 ~

PO文的目的主要還是請網友小心

那是剛好有遇到活動,原本就想要買了,所以就給他刷下去了
可惜買10000送1500的購物金活動結束了..

一般的買賣,除了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外,賣家是否觸犯詐欺取財,確實在解釋上有許多模糊地帶。
例如買到泡水車,如果車商堅持他們真的不知道這台有泡過水....
你可以說依他們的專業怎麼可能不知道等等.....

但是我們的刑法,是要講求嚴格的證據,而且這個證據的"證明力"是否足以證明犯罪事實是一個重點
任何的說法縱然可以懷疑、推論這個人有詐欺嫌疑,但是是否足以可以讓法官形成心證,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我再舉一個例子,洪仲邱在地方法院的判決宣告,所以有人已經預言案件若是由軍法移交給一般普通法院審理,結果未必能如洪家人的意.....

我只是想說,你當然可以去警察局提告給對方一個教訓
只是站在我的角度來看,如果僅僅是因為對方買賣前後的理由不一致(證據證明力不足),而對方又堅稱他真的不知道這是二手(主觀上難以認定具有詐欺意圖),根本是毫無定罪的空間。

這不是在辯論,我說的也絕非是定理,只是提供大大另一個思考空間



dcs wrote:
那是剛好有遇到活動,...(恕刪)


沒有吧

賣家已經在買家的詢問下說是全新機

只要買家能舉證拿到的不是全新

那賣家欺騙的行為就很明顯了

這還不是詐欺嗎?
樓上兩位大大~小弟無意冒犯,法律相關問題是否會成立?真的走到那一步的話留給法官決定吧^^"

主要目的是想跟大家告知這事件

會負擔PO這篇文章的法律相關責任


ageclon8 wrote:
關於這類案件層出不窮...(恕刪)

因為一手 找不到...
gravity rush呀T.T

Ouken wrote:
因為一手 找不到.....(恕刪)


已pm資訊給你了!
我是比較推11樓的買發y購已經算很優惠了
沒有必要去拍賣場冒風險不管賣家是有意還是無意

curtis840 wrote:
超不專業好歹也初始化...(恕刪)


請問要怎麼查硬碟的使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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