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lin wrote:我會等到網路出現了,新公司代理主機都跟的上日本當地發售了,中文化主機介面及軟體也都因此增多了,再來說日本任天堂換掉代理真是好,要不然自嗨半天說好半天現狀一點也沒改變一點意義都沒有。 說的好不要到時後換人換公司當結果所有[狀況一樣]甚至還怕會[更差]到時後在回頭來看一對炮的人 就好笑了基本上任天堂是最不重視台灣的網路跟中文化跟同步發售想都別想阿罵也不是笨蛋 都30年的生意了怎麼可能沒跟[日本原廠老大]爭取過一定是條件嚴的受不了才做罷例如付[一兆台幣]權利金就讓你有網路跟中文化跟同步發售 有人願意嗎??願意的舉手 保證任天堂總裁明天飛來台灣跟你鞠躬讓你當台灣總代理
恩!看起來可能任天堂覺得台灣地區總代理(GSA)的成績不好,或是GSA這個機制不好!想改成多人同時代理的機制! 總代理商又不是任天堂,本來任天堂就有權力更換總代理或是代理商!只是不能突然就停止契約,應該是有三個月的緩衝期!這要看當初的合約怎樣簽訂的!樓上有前輩指出,管理代理商,的確這是很重要的,總代理商顧名思義是任天堂公司在台灣的銷售代表,可以想想如果身為總代理,卻無法管理銷售通路,那總代理的功能為何? 就當個中間商賺錢? 反問回來,如果總代理商沒有強而有力的銷售通路跟管理能力,以及客戶服務,能爭取到總代理,也真的是不簡單。要知道,如果一間公司,特別是代理事業,找不出在這商業鏈中的價值,是很危險的! 假設一個狀況,如果任天堂來台灣設立分公司,那他還需要總代理嗎? 簡單的說,要創造出存在的價值。改成多人同時代理的機制,譬如一個地區有三間PSA,或許可以讓產品更有競爭力,一來可以避免中間商的加價動作,可以讓商品以更有利的價錢,直接回饋給消費者! 甚至藉由PSA廠商的競爭,來提升對客戶的服務!舉個範例:如果進價是1000 總代理商假設自行加價200 那到消費者手上就貴了! 但是如果因為同時有三家PSA代理商,那有可能三家都不加價,因為先加價的,就先賣不出去了。第二種範例, 如果以退庸制,1000退3%,也有可能未了達到業績,我先退2%來賺取1%的利潤!第三種範例, 特殊條款! 甚至在契約中,如果可以說賣超過10000台 每台可以多退1%,那也有可能3%全退,只賺1%。無論是哪種狀況,都對消費者有利!因為進價便宜了!事實上身為總代理商的責任,跟任務實在很多,只要能順利的把被代理的品牌做好!我相信總代理沒那樣簡單被換掉的,畢竟一間大公司的門面也不能換來喚去,長時間累積下來的合作默契也是重要的,所構建的銷售網路,產品的支援! 太多太多的考量!身為代理商,那就只需要好好的建構自己的銷售通路,跟服務的提升,畢竟又不是總代理商,只要達到業績,就可以繼續在市場上存活! 只是因為有其他的PSA代理商,所以需要自己努力的來刮分市場!不過畢竟,以往能享受到的利益被剝奪了,當然可以理解心情上的不開心! 看了標題!感覺上像是連代理商都沒得做, 只能說,經商所需要付出的努力,真是越來越多了!
kirishima90094 wrote:這新聞上是說好像連合...(恕刪) 因為沒有合約所以才大動作發新聞稿喊啊.喊哭完就沒事了.沒契約關係去哪告都不會贏吧.終於任天堂要在台灣有所作為了.希望明年會參加TGS(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