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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i跟NDSL公司貨~公司貨比不上水貨的服務!!!!

根據民法第364條,有瑕疵是可以換貨的,參考一下吧。

【第 364 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放心吧!七天退換貨日期的算法是適用民法的,
所以遇到假日是往後順延的,
也就是年假這幾天直接扣除就對啦!
Blog: http://ewamtw.blogspot.com/ 人間有情天
ewamtw wrote:
放心吧!七天退換貨日...(恕刪)


民法沒有提到 7 天的問題!

可以要求店家幫你轉送代理商,而且店家也沒有說不換新的給你!

只是說要代理商檢測!

檢測是否是瑕疵,並不違法!

所以只要店家沒有拒絕處理,都不違法~~

至於時間長短,除非你去告,由法官決定...

不然不要一直有 7 日內換新的觀念! (消保法要看清楚)
為誰辛苦,為誰忙~~
另外,要求每個店家都有判斷商品瑕疵的專業能力實在很困難......

人為造成或是商品瑕疵的判斷並不容易.....

店家如果無條件換了以後,原廠認為是人為瑕疵不給換時,怎辦???

難道都是店家自己賠???

這樣同業要搞破壞是不是很容易???

消費者權益要保障沒錯,但換個角度想想......
為誰辛苦,為誰忙~~
店家這種做法他的確都沒有錯

因為他也是有弄回總公司來執行那些規定

不過累的還是買家就是硬要勞一大圈

水貨商貨他自己批的當然能馬上處理

不過公司貨..恩 就是這種鳥鳥的處理方式
square.chen wrote:
這個跟誰有沒有談DO...(恕刪)


消費者當然不會管代理商給不給 DOA,但實務上代理商不給 DOA 的,經銷商通常也不會讓消費者 DOA,幾乎都是代送而已,原因很簡單嘛,代理商不給 DOA,若我換給客戶,手上這台故障機就只能送修,送修回來就是維修品,怎麼賣?當然是能推就推。

至邊舉燦坤的例子並不恰當,燦坤的條件是出名的苛,進貨除了要求要能 DOA,連銷不完的貨都要可以退,不然不賣你家東西,所以燦坤換貨還蠻乾脆的,反正都是上游再賠。

不過燦坤要直接跟 BOYO 拿貨可以說不可能,除了付款條件,保固條款也沒辦法讓 BOYO 接受,還真的非多個大盤吃掉付款跟保固才行。
看到自己的文章沉了下去,心中真是感嘆!
年初二送修的東西現在仍無音訊,博優真是一間好公司,連新品送修都能拖半個月!!!
同事都在打機戰了,我的小N依然不知在哪!!!

我想請問各位
我已經不再期待它在兩個月內回來了,但我擔心博優會跟我收費嗎?
這件是印地安真的一點都沒責任嗎,他的店員每天都說有幫我催。
我也寫了N封E-MAIL去問,都石沉大海。
我好煩也好恨
為何這些奸商都可以賺飽飽,過爽爽呢?

PS:不要再幫他們說話了,我怕我看到會抓狂

可憐的加班小工程師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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