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任天堂代理商博優預定於下週一(7 月 25 日)舉辦記者會進行說明


fdfdftr74 wrote:
說的好

不要到時後換人換公司當

結果所有[狀況一樣]甚至還怕會[更差]

到時後在回頭來看一對炮的人 就好笑了
...(恕刪)



任天堂的競爭對手不是博優
而是其他的遊戲廠商, 甚至是 iPhone, iPad
就算老任或是新代理商, 明天立刻把所有日本提供的服務, 搬到台灣來
都不一定有把握拼過其他廠商了
更何況是維持現狀
台灣市場雖小, 但是XBox live 可是有全世界那麼大
如果經營者以為, 賣遊戲等於賣機器, 那不如早點收一收, 以免賠更多

博優的敵人也不是任天堂, 是博優自己
以這種經營方式, 就算老任繼續給他獨家代理, 我不相信它可以撐多久
博優應該感謝任天堂, 這時候收一收, 總比以後賠更多來得好
看官網弄得多好都不準,看銷售量就知道了


初華 wrote:
心得:1.阿罵等著魚...(恕刪)


看了那麼多心得發表,想當年我買的GC公司貨還有6千多,而且沒有出幾片遊戲片我想玩的就換wii出來了,wii我是買日版的水貨,也1萬多,後來才知道台灣機是閹割版,日版的價值瞬間又衝高 ~~沒幾百塊,下一代主機任天堂也發表了,真的覺得老任,雖然很多手法都很創意,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跟不上時代

而且,如果重視台灣玩家(雖然只是非常一小塊市場),早該對博優作必要的手段,當然不一定是棍子,互惠協調也是很重要的,商場無往不利吧.....

只能說,台灣的遊戲市場在日本眼裡,只不過是那麼一小塊,老任認為沒賺頭,當然要收掉換人做做看


satff wrote:
她說:「正品公司貨Wii只要一上市,不僅是售價,...(恕刪)


當初的上市價 也沒比水貨便宜到那去啊
商人 說的 聽聽就好
300 ㄇㄟ 爽爽用!!!
leo20069913 wrote:
看來台灣的任天堂產品...(恕刪)



下午回家後看到新聞才知道

不過還是要說一聲:淦 宋拉~

看看MS跟SONY...看看博優,祝他早死早超生
哈....怎麼沒有讚可以按....
聽到消息真的大快人心....
博優不尊重玩家,也不在乎玩家...
現在還想有人挺你嗎...
MUTA民 wrote:
巴哈有任天堂對柏油的...(恕刪)


老任說的 :

在 2006 年以後,於台灣發售 Wii 之前,本公司即已向博優公司說明,如同以往在無書面契約狀態下之交易,將無法予以繼續進行,並持續與博優公司進行交渉,希望博優公司能與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然而,經長期交渉之結果,因博優公司無法接受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之要求,致使本公司不得不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因此實非本公司突然片面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

看來阿罵習慣做生意以"誠信"而非白紙黑字的契約做生意
不簽契約的好處 我想大家都知道
看來老任這步棋已經算是下得很客氣了 前面這麼久時間跟固執阿罵溝通都是白費口水
應該也算仁至義盡了

還有 新聞看了很多 我還是搞不清楚不優要索賠的7億 到底法律依據在哪耶
誰知道的可以指點一下嗎 ?
挾代理商之名行盤商之實,難怪會被收回代理權~
而且近幾代的主機遊戲只代理大作,其它遊戲都沒有進貨~
GC托半年才上市,WII托一年半,這種成積,我也不挺
本公司確已於 2011 年 7 月 11 日,收受台北地方法院所送達,關於博優公司就雙方先前交易關係,對本公司所提起訴訟之起訴狀。

  由於博優公司既已提起對本公司提起訴訟,則對於博優公司之主張,本公司除將於訴訟中,向法院予以具體回應及陳述外,在此請容本公司僅為簡單說明,敬請諒察。

  首先,本公司或任天堂株式会社從未對博優公司就任天堂商品,予以「未定期限之獨家販售」。

  其次,本公司與博優公司間之關係,自 2008 年開始販售繁體中文版之 Wii 後,已大幅改變。關於 Wii 部分,本公司曾事先知會博優公司,並於取得博優公司同意下,始委請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Weblink)亦為販賣代理商。

  而本公司在揭示「遊戲人口之擴大」方向下,致力於台灣市場之擴展。是當本公司於台灣之業務,正予以大幅調整及努力擴展情況下,在 2006 年以後,於台灣發售 Wii 之前,本公司即已向博優公司說明,如同以往在無書面契約狀態下之交易,將無法予以繼續進行,並持續與博優公司進行交渉,希望博優公司能與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然而,經長期交渉之結果,因博優公司無法接受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之要求,致使本公司不得不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因此實非本公司突然片面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

  再者,本公司亦於 2008 年開始,為擴展市場而實施體制調整,而因判斷本公司總經理乙職,應由熟悉任天堂業務者擔任,故與前述締結書面契約乙事並行,從 2010 年夏季起至 2010 年 11 月董事會決議解除曾女士職務為止,即曾持續向曾愛玉女士說明,希望其能辭任本公司之總經理職務,惟此亦無法獲得曾愛玉女士之理解,故於 2011 年 2 月底,本公司始不得不解除曾愛玉女士之總經理職務。

  於如此事情原委下,雖經過本公司持續與博優公司協商,惟仍無法獲得博優公司之理解而致產生訴訟,本公司實感遺憾。

  此外,本公司在任天堂株式会社之支援下,將持續在台灣販售任天堂商品,以及提供任天堂商品之完整售後服務,並不受與博優公司間之訴訟影響。尚請消費者及各流通業者安心繼續愛用任天堂商品,如有需本公司協助,亦請逕向本公司洽詢。

任天堂溥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5 日


看來任天堂當初還是很客氣 , 台階也給了! 今天變成這樣能怪誰
「本公司亦於 2008 年開始,為擴展市場而實施體制調整,而因判斷本公司總經理乙職,應由熟悉任天堂業務者擔任……」
阿嬤總是喜歡只收現金不簽約,把任天堂當作賣菜的來經營,還是回市場賣真正的菜比較好。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