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爭議很多, 有人說即使申請道路權/封路, 但不能做違法的事情, 聽起來頗合理...但是仍有爭議, 例如以前常舉辦單車/慢跑上國道的活動, 但是單車或是步行上國道也是非法的吧? 而且也舉辦多年了所以我的觀點是, 如果在環境生態/安全無虞的情況下, 適度開放舉辦活動應該是OK的!
簡單說 路權申請 不完全 導致!!問題在於 主辦單位 就這麼單純。跟政府 警察 風氣 文化 都無需 牽連乾脆說 換新總統就抓比賽好了另外:不支持 運用國有道路 進行比賽一切合法前提下申請路權 是"比賽時間"選手 要不要練"何時練"這就是 問題
國外城市F1賽車每年帶動多少的觀光客 花費大把資金去看賽車活動曼島TT也是封路 時速300在街道跑台灣這樣就是飆車?那封路要幹嘛 坐在路上泡茶?台灣就是被太多40歲以上故步自封的老人觀念給影響 整天在那裏仇視自己人辦的活動 自己人提的理想 然後說外國多好搞得現在很多的觀念落後很多國家 說出一堆啼笑皆非的話
既然已經核准封路舉辦比賽,就不應該用違反交通規則而加以取締...感覺在台北,無論是舉辦路跑或是自行車賽,要封路至少要市政府層級才能核准。這項活動屏東縣政府有同意的公文嗎?唯一的問題是:鄉公所層級這麼低,真的有權核准封路舉辦比賽嗎?重點是警察機關也不歸鄉公所管,至少要縣長層級以上才行吧!不過,這也是政府部門內部溝通問題。對老百姓而言,就是「政府機構」已經核准了!
一堆鍵盤正義在那邊抗議超好笑如果今天封路那條路上居民出來講還有點公信力一堆鍵盤魔人在那邊說不准辦 要辦不會去跑大鵬灣那一堆路跑怎不見你出來嘴說去跑國小體操場算了 哈有夠搞笑只能說台灣賽車傷到的人,我看還比被棒球K的的人少
cx3500b wrote:曼島TT也是封路 時速300在街道跑 所以曼島TT開賽封路不用報核當地政府部門,不用報核道路主管機關?曼島TT不用送賽程計畫?曼島TT不用送安全計畫?曼島TT不用送賽後道路復原計畫?曼島TT可以說開賽就開賽,說封路就封路?當地政府完全無權過問曼島TT賽事?OK?那你再比照這次主辦單位作了什麼?目前看到唯一一項完成的好像只有部分路權的申請,其他什麼都沒有就擅自開賽沒有經過完整申請程序的賽事,實際上不就等於飆車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