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車禍後續處理問題,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幫小弟一下...

10/29 23:50時左右在十字路口與對方擦撞,我是主幹道且雙黃燈(對方是雙紅燈),當我發現對方車時,已經在我車右前方一個車身距離,急踩煞車速度有緩下來可是也是來不及的撞了上去,對方的乘客門掃到我的車頭,因為他車速極快,掃到之後馬上轉了360度,當下我的車雙安全氣囊都爆開,擔心對方肇事逃逸馬上下車追了過去,只見對方車主下車罵我說:車是怎麼開的,我回:你開那麼快是怎麼樣,我已經叫警察了,等警察來再說,我走回車子的時候看到對方走進超商時,我心裡已經有底了(酒駕…)

警察畫了圖、拍了照,就載我去派出所酒測,當然我沒喝酒所以合格,對方過沒多久也著那輛車跟警察來到派出所,對方父母也馬上趕到,對方車主自己證實有喝酒,進來就把我拉出去講…

這中間文字敘述很長,就檢短一下…

當天處理方式,已私底下和解,車子需回原廠維修,且我不需要負擔一毛錢,並且額外支付我3萬元,當寫好這張和解書時,已經凌晨3點多~ 車上友人也還好都沒事!

隔天馬上詢問保險,當然沒有三聯單是無法申請理賠,馬上聯絡對方車主,我也感覺到他的誠意,也請有力人士去把和解書抽回來,請警員幫忙開立三聯單,以及筆錄~

請問星期一過去拿三聯單以及筆錄時,是否還要在簽立一張新的和解書,和解書內容需特別註明什麼嗎??

另外!因為我跟對方的原廠維修都是同一個人管理,他也很熱心的幫我們處理,可是他有提到,十字路口肇事,保險部分他需負擔7成,我要負擔3成!這樣對嗎???

請處理經驗的大大們,幫我個忙~ 真的頭次屎運碰到了…

對方酒駕還那麼好心放過他,我已經被很多人罵過了,另外含請大家別再鞭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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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日

目前已經雙方出險理賠,造則部份我這邊還沒有明確的數字,不過維修這邊已經也有跟對方談成初步共識,就是保險理賠不夠的部份,對方會負責...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了~
2009-11-01 10:18 發佈
人沒事就好

還要在簽立一張新的和解書,並註明對方要負擔所有維修費用含保險理賠不足部份,

額外的精神賠償等等的都要寫清楚
凱順汽車部落格

台中☆凱舜汽車睛天 wrote:
人沒事就好

還...(恕刪)


你嘛幫幫忙,人沒受傷,那來的精神賠償呀!多做點功課可以嗎???
既然巳私下和解

當然就依和解內容實施

"車子需回原廠維修,且我不需要負擔一毛錢,並且額外支付我3萬元"

>>>


十字路口肇事,保險部分他需負擔7成,我要負擔3成!這樣對嗎???

>>>

理論上在只有警示號誌路口

雙方都應該要減速慢行確認路口無車安全 , 才通行

雙方都負擔部份責任 , 是經常會有的判例

>>>

事情圓滿處理即可

不要想太多

酒駕 & 開快車肇事 , 也許有因果關係

但不一定是絕對







是主幹道且雙黃燈

雙簧燈:行經路口需減速,只要你當時車速沒有過快,或者無法證明,你就OK沒事

對方是雙紅燈:必須先停車再開,對方鐵定沒做到這點

所以肇責應全歸責於對方才是

和解書另定,請對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
大小王子 wrote:
你嘛幫幫忙,人沒受傷...(恕刪)


是哦!人沒受傷不能提精神賠償哦!

如果我有錢有閒的話呢.......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


這樣行的通嗎?你看看做個參考


為了你,我要去翻我的舊檔案,你要請我吃冰哦
凱順汽車部落格
大小王子 wrote:
你嘛幫幫忙,人沒受傷...(恕刪)



基本上 就算是車禍被嚇到!!!導致睡不好~吃不下~拉不出來~兼要去收驚~~~

也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唷~~~不一定要受傷~~
catjo87 wrote:
基本上 就算是車禍被...(恕刪)




這就對了
凱順汽車部落格
大小王子 wrote:
你嘛幫幫忙,人沒受傷...(恕刪)

不懂的話乖乖看戲就好了,不要亂說話喔!沒看那些政界互相告來告去時,
最喜歡要求精神賠償了,外表無傷但是內心受創嚴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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