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小弟的看法:退一步到外廠修(自己信任的工廠)但須用原廠另件或原廠的中古件,一來可降低金額,對方接受度高,自己又不用貼錢.上法院:聽起來很有殺傷力,但是否有考慮到另件會被折舊上調解會:浪費時間(受害方少要一點,肇事方多賠一點促成和解...效益?除非你有的是時間和金錢....
TFT-LCD wrote:但是我姐堅持要在原廠修復(是我的車也會堅持回原廠修)對方就說:『我今天很有誠意要來解決事情!不然我大可就撞車逃逸!!』...(恕刪) 有誠意解決事情~"本來就是他應該做的"還敢拿來當討價還價的籌碼喔誰知道去她認識的車廠修會搞成什麼樣子去哪間車廠修應該不是肇事者可以選擇的吧
正常路邊停車速度都不會太快在慢慢移動的當下,如果有kiss到別人的車,應該都會有一點感覺就算沒有碰到東西的震動感,因受阻而加深油門的動作也可意識到已經頂到東西這樣的情況下,另一台車頂多保桿擦傷或是輕微凹陷如樓主所放的照片,應該是被"撞擊"的,而非一般停車合理碰觸所造成因此判斷那位小姐並不是不小心,而是蓄意損壞!!!無論是因為心情不好而蓄意,還是因為情急而蓄意,跟路邊洩憤的飆車族並無兩樣試問,若是今天飆車族砸完車,然後又後悔,放一張紙條 say sorry 不小心碰到,您會原諒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