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跟樓上幾位不一樣如果樓主所言為真" 業代央求說 全險給業務員承攬 保險到期時 可以作出險理賠 折抵保養費或零件費用 "縱使台壽很堅持,不再做無事故出險,業代也應考量到當初對車主的承諾,盡量幫車主,而不是嘴巴講講"台壽這樣做,我也沒辦法",至於怎麼幫,那就是業務的能耐了,好的業務會做到讓客戶心服口服,差的業務就雙手一攤。業務本來就是要處理各類型的問題,不然買車網路上下訂就好,要業務做啥?!
要怪就怪汽車公司 保險公司!!助長這樣的違法風氣!!汽車公司為求保修業機~~保險公司求的則是續保 新件~~業務人員的做法都是被教育出來的!!不過~我想業務人員也該有的基本認知~~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教你殺人 總不能真的去殺人吧)車主有選擇權 了解自己該買什麼東西......也該清楚明白!!無事故出險擺明就是詐欺行為!!
新車首年可報出險~~這因該是所有車商業務都會講的一種促銷術語!!我覺得講出來就要做的到~不要講了又不做!!這只會讓消費者覺得很不爽!!這只是一個業務對車主信用上的問題~!!若真的不能報出險~那就換一間保險公司吧!!反正保險公司那麼多!!
造假出險其實是一種惡性循環便宜車商 , 修理廠的作法消費者完全占不到便宜原因為出險 , 會增加肇事率進而提昇整個產險的費率今天為何乙式的保費 , 如此高就是因循這樣的惡習而保險公司因費率提高 , 保費收入高 , 不受影響>>>個人認為業代在招攬時不宜給客戶這樣的承諾原因是此項承諾是違法的有詐領保險金之行為車主 , 業代 , 修理廠都是共犯結構>>>在此也奉勸 版主 , 不要作這種違法之事更不宜在公眾版內 , 大聲嚷嚷雖然過去保全險 , 未出險保險屆期前洗車好像是一種慣例但並不代表 , 這是合法的建議可以向購買之經銷商主管反應看能不能得到一些補償措施
這是違法且危險的行為要是有人檢舉檢察官一查車主、修理廠的罪名為「偽造文書」犯不著因此 有前科吧所以 別用 貪小便宜的心態要是樓主覺得吃虧就開車去撞一下 電線槓紅綠燈的這樣就可以出險了或是 找到不良的路面把輪胎開到爆再出險這樣不止不會吃上官司「偽造文書」又可以 獲得理賠心理可能會比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