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love wrote:
代友張貼 新吉米 ,(恕刪)
時速,最少超過80,應注意而未注意,輸輸去8,拉屎俊2。
而且從行車紀錄器的紀錄來看,輸輸去完全不減速,
表示當下可能在看手機,或是車上TV電視。
拉屎俊雖然可能有違規,但是目前看起來只是轉向過度,
並沒有形成迴轉,退一萬步,就算他要雙黃線迴轉(並未完成),
當時拉屎俊已經切進內測車道,並達內側車道2/3,
輸輸去撞人家車頭,就輸輸去了。
更別說,輸輸去還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1/2,去撞人家。
右前保桿,去撞人家左A柱,怎麼看都輸輸去的錯。
kurokawa079 wrote:
你開100?
這種距...(恕刪)
簡單來說,你不能因為他帶西瓜刀走進銀行,就說他要搶劫,
就將他擊斃,他可能只是個賣西瓜的,這就是台灣法律。
而且完全不減速,上來討拍是為了????
簡單說,喜歡開快車,卻煞不住車,就是自己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