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h19 wrote:
這條看起來好怪
那萬一移動後破壞現場導致無法判定怎麼辦?
...(恕刪)
先拍照,然後用粉筆或路邊的磚頭或石頭在地上把四個車輪位置標示出來
就可以移車了
警察也是照輪胎的位置去畫現場圖
hsiang6212 wrote:
但是樓主並沒很詳細說明,追撞也有可能不是對方全責的,例如前車任意變換車道(剛好你受損部份在左
後方)又或者前車惡意剎車,但車主有全險所以也都完全不用擔心
(恕刪)

hsiang6212 wrote:
另外,我不知我的看法...(恕刪)
linchiung wrote:
我現在一定要抱怨一下!
可是我不確定要抱怨的對象是承辦員警還是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 還是都有??
這次的保險承辦人員, 說真的, 不是很積極,
從來沒主動打過一通電話給我老公(駕駛) 或是我(車主)
是我們被S爸爸(肇事者的家長)電話打擾的有點受不了,
我才跟保修廠要到保險人員的姓名聯絡電話, 而且只是公司電話.
我們跟保險人員表示對方看來是不願賠, 出險要準備哪些資料?
保險人員說他會跟車廠說需要什麼, 車廠再跟我們說..
隔天問車廠, 車廠說他那邊只需要我補蓋印章, 但是不清楚我要不要補作筆錄或是去警局申請什麼資料?
好吧! 我再打給保險先生, 他說這個案件很單純, 不需補作筆錄,
可是他去警局調資料, 還沒立案, 所以需要我們去警局補申請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而且那個登記聯單只有當事人可以申請, 他不能代為申請, 拿到後傳真給他就可以了, 其他都不需要。
我查了一下,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應該是車禍處理完的當時, 員警就應該要開給我們的,
可是當天員警擺明了就是不想處理, 一直叫我們和解,
即使我一再表示我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他還是什麼資料都不肯給我們,
所以他沒將此案立案, 我並不覺得奇怪....
問題來了,
今天晚上, 事發已經過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老公好不容易有空, 他去派出所找承辦員警, 說要申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事前有先電話聯絡過)
可是員警不開給他, 一直說應該是保險公司去找他要資料, 可是保險公司都沒去警局, 居然叫我們當事人去?
而且交通事故登記聯單是可以以委託單委託他人(保險公司)去申請, 沒有一定要當事人親自到場。
在場的幾位員警還在旁訕笑:是哪間產險公司?承辦人員可以做的這麼輕鬆唷?
員警還說, 請保險人員打電話到警局給他, 他們溝通一下..
很好!那是下班時間, 公司沒人接!我也沒他的手機!
打去0800服務電話, 接電話的小姐也說沒有電話, 而且理賠相關人員都下班了, 週一再回覆我!
我不懂為什麼, 我要的只是一張很簡單的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那只記錄雙方資料及車禍發生狀況, 沒有任何肇責判定, 是他本來就該給我們的東西,
我只是需要那張來證明這次車禍我確實有報案, 不是不明車損,為什麼一定要保險人員去才肯提供?
員警還把事情擴大說:那要雙方都來做筆錄唷!然後送交通鑑定,最後要上法院裁決,
而且是我們當事人要親自上法院,保險公司不能代為處理唷!最後他聯絡肇事對方, 請他們晚點來警局作筆錄, 卻跟我老公說看他晚點要不要再去警局做筆錄都可以?
我猜, 他大概又是要我們當場和解吧?
我跟我老公說, 已經出險了, 明天一早就交車, 現在和解已經太晚, 不用去了, 有事禮拜一再說吧!
我不管保險公司是要去投訴還是要去做什麼, 反正要他們處理好就對了!
我覺得我氣到差點動胎氣... ...(恕刪)
linchiung wrote:
我現在一定要抱怨一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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