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速車輛趴趴走 交通安全誰來保障】 2019-04-03 交通委員會
1. 過去幾個月,我收到數百份馬自達憤怒車主的陳情。內容都是2017年馬自達的柴油車款因為引擎過熱、導致故障失速,從2017年要求交通部及車安中心調查處理,卻不斷遭到拖延。
相對地,韓國去年8月發生BMW車款引擎起火案例,韓國的國土交通部除明快地要求車商召回、主動啟動調查小組外,更在同年12月對BMW開罰112億韓元並追究法律責任。我請問部長的是,為什麼韓國做得到,我們的交通部卻做不到?
2. 離譜的是,今年1月,馬自達車主因再也無法忍受交通部的怠惰,上街抗議。抗議完,好不容易得到車安中心的安全性分析,內容竟表示:「引擎運作非關車輛安全法規範疇。」等了一年多,卻得到這樣的答案,林部長可以接受嗎?
此外,交通部路政司代表當時承諾將於二個月內公開說明,迄今卻毫無動靜。而車安中心的安全分析報告,除了沒有針對引擎運作問題做處理外,更怯懦到不敢提及馬自達過去的召回根本無效、更不敢面對車輛安全性,淪為替車商擦脂抹粉的附庸,簡直把台灣消費者當笨蛋。
3. 我要求交通部路政司履行承諾,於下週公開召開記者會表明立場、面對車主,路政司仍不斷閃躲、迴避問題,連召委都看不下去,最後才承諾二周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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