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妥靜止約10秒後,突然遭受後車推撞,導致後保險桿、車牌燈、車牌、後廂蓋皆受損,報案處理後的筆錄內容
我完全無肇責,故對方應付全額修復費用。
今天開到台北新店廠維修估價,報價32887元,但是其中有幾項修復項目卻是用鈑金處理(ex:後廂蓋),這當
下讓我覺得相當不能接受,這台車今年6月才牽車,期間一直細緻照顧。至事故發生前別說任何凹損,連刮痕都極
少,如今無故被撞,卻不能以換新處理(ex:後廂蓋原廠換新要價16000元)。致電我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卻
表示至現場看車後認為無換新必要,也說明若要求受損部份換新不能接受鈑金,對方的保險公司可能會不願意理
賠,大家認為我應該要爭取到底,還是就這樣便宜了可惡的肇事者跟想降低成本的保險公司?

01老規矩 沒圖沒真相


每次開每次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