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在某服飾店外面(非正門口)
下午去買東西時發現車子後半部上頭有一堆垃圾?!
原來是磁磚!!!
仔細瞧,是店家外觀裝潢的磁磚掉落....
就剛好砸爛了車子後半部~~~(哭)
立刻告知店家說~你的磁磚掉落砸到我的車
店家回應~要等貼磁磚的廠商到來才能要求賠償
不過,磁磚應該是那個店家的所有物吧
也應該是那個店家要負責賠我...是嗎???
(從下午3點多等到現在"廠商"還沒出現 = =)
附圖:

ps.有自己查了一下法規:
第191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
更正:氣憤到標題打錯><" 愛車是mazda6.........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