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每一人200萬"今天如果真的有人傷亡~對方只有"一個人"~最多就是賠200萬,2個人最多400萬以此類推~而不是能賠到2400萬!(除非我的觀念錯誤)你要賠到2400萬~代表這個事故人數要12個人.........很難吧.....
其實我比較好奇樓主怎麼會保"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不是說好"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嘛~~如果是酒後開車,甚麼奇怪的意外應該都也不意外了~~~~「第三人責任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它是一項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條款, 其投保有這項附加條款時,若被保險汽車之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內之損失 (如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有了這條法,也難怪這麼多人敢酒駕,反正出事有保險公司會陪,一年保費也才多2百多@@
超過法定標準值還是不予理賠的...這個保險是 0 → 法定標準值之間。剛剛仔細看了一下。兩張建議書的保額不完全相同,這樣很難用價格去比較。建議用國泰那張,請新安給予報價。但是國泰那張,你的項目32,第三人責任險-財損30萬,有偏低。財損可用來修車、補貼營業損失、代步車費用。還是拉高一點好,差價沒幾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