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起保日的2~3個月出過一次險(自已擦撞到牆壁)
最近還剩1個月內快到期了(我想把前保桿一個小地方修理好,日前不小心碰傷~很小的傷)
我打去問我保險的業務,說可以出險嗎? 我說也是自已日前不小心擦撞到障礙物~~
她說: 先生,不好意思~~ 因為妳先前已出險過1次,且是自已擦撞的 。
這次不行唷。 必需是車碰車~有車輛才行出險喔。 上次是從寬認定~才給你出險。
如果在到期一個月前都沒出過險, 這個月內我們 會給你5片的額度~^&%&
我心想~~~我這個月都沒怎樣,我要5片額度是有用嗎? 保了3萬多的險是這樣嗎?
我述說給同事聽~~被同事每個人念到翻掉~~~說,騙誰~有這種事~~ 同事說我就不信有這種事。
我家車買這麼多台,乙式保險 都可以出不明車險, 新安會不行~~~那你保3萬跟大便一樣

到處幫我問新安客服, 客服說~是可以出險的喔,只是可能需要你報警備案...拍照。
為了放心去出險,我又問了另一服務區的新安東京~~~她說第二次自已碰撞也是可以出險的唷。
請先去保養廠再聯絡我們的理賠專員到場 ,判定拍照。 再理賠~~~~
哎~~ 新安。 心安。 我心寒呀....... 說法都不一。嘖嘖......
我保險員是為了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