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謝駱駝大大提供的資訊,真的很有用,因為家住台中,
家人說在台中就近牽車就好,很可惜沒能跟你買到車,
不過真的非常謝謝您提供的資訊!!
3月4日交車 當日準備用快乾自毀鑰匙孔 因為前一台馬三已經被挖到很度爛了
前一部2007四月牽的馬三 1.6 無天窗 跑9萬多 賣中古車行33萬
原車價78.9 辦到好79.4
1.保險(丙限30~60男+竊盜免折舊免自付10%+強制+第三200/400/50+酒險)約17000元
2.領牌(三月牌稅金+鐵牌+驗車+行照+代辦)約17000元
3.八吋 autonet DVD 八合一
4.隔熱紙3M 8803C 前檔忘了
5.防盜升級4合1
6.全車單層海馬腳踏墊
7.原廠抬頭顯示器
8.動保費3500元(辦元大 50萬40期 繳到完517000元)
9.剩下就一些有的沒的........
丙限已經夠便宜了,所以不論男女保應該沒差多少吧~~
另外酒險我查到的大概是下面這樣:
車輛駕駛人於酒駕與他車發生車禍時, 因『酒駕』在強制險是屬於『除外責任』, 如果當時保險公司有理賠強制險保險金給車禍被害人時, 保險公司仍可依『代位求償』方式向肇事責任的駕駛人請求返還『代償』的保險理賠金。
依上述情況, 車輛駕駛人於酒駕與他車發生事故時, 如果在車險中的第三人責任險中有購買『酒償險』時, 亦可直接以『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險金給付被害人傷害死殘或財物損失, 保險公司亦於保險金額範圍內履行保險給付責任;但是如果駕車肇事經法院判定屬<<故意行為>>, 觸犯反公共危險罪者, 保險公司亦可要求肇事責任的駕駛人『返還』已給付的保險金。
所以, 雖然有購買『酒償險』可以轉嫁風險, 但也不是『絶對理賠』;不過若沒有購買『酒償險』, 酒駕發生事故時, 強制險又屬『除外責任』, 對家庭經濟也會造成影響;因此買不買就隨個人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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