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給了消費者一個機會教育;如果當事者在發生傷害的當下立即報警處理,也許就不會被帶到後面以致險遭圍毆的情況發生;如果當事人確因頭部遭車後廂門砸傷,即使不是蓄意造成也已經構成了過失傷害!還好不是女性受害,被帶到後面房間面對一群惡煞嘴臉,恐怕要賠償營業損失、端茶道歉後纔能全身而退喔!有錄影還原現場情況真好,如果被檢控非禮車展小姐事情就大條了!
那女生一直跟版大道歉 但版大不接受一直要求她的主管出門就這心理學來說 版大因得理所以不饒人~沒顧慮到對方若因主管出面來協調 當事者會有甚麼處分若單純只為"面速立達姆"是不可能會導致後續的行為再者車展廠商會隨時準備那種東西嗎?? @@所以 版大若真的接受當下的女業代道歉就不會這樣了故....得理不饒人 <----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