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卡力 wrote:
如題,本來一直等車,...(恕刪)
謝謝大家的回覆,最後我還是覺得原合約排隊等車好了,畢竟臨時交的車是不同原本業務的車,或許對方一開始談的折價真的比較少,這可能也是勉強不來的。不過對於有網友說,如果晚交車是不是可以少錢這件事,我倒覺得是個蠻合理的意見,很可惜的是台灣在這方面對消費者的保護真的太弱了。因為就我目前所理解的,雖然合約是說12月底交車,但如果最後真的晚來,車商也不會有任何賠償吧…我也只能認命的繼續等吧…
anyway,謝謝大家熱情的回覆!!
emeryville wrote:
業務要多賺有什麼不對?
這種非訂製的車款
合約只會寫某年某月前交某款車
並不會指定哪台車或哪批車
提早給你不加錢是給你一個favor
不給你按合約走只是剛好而已
請搞清楚
現在有的這台車所有權還是車商 不是你的
人家有權要把這台車用任何價錢賣給任何他想賣的人
誰規定一定要給你?
就算賣不掉
讓它風吹雨淋兩個月再交給你也沒有違約
我真的不知道你有沒有在外面走跳過
想要提早拿車又不想加價
給你穿小鞋只是剛好而已
就算在歐美
你拿哪一條去告業務?
yen0731 wrote:
合約就是合約! 白紙黑字寫清楚你買多少錢,何時交貨。
當初打合約說要多少錢交貨,就是多少錢。
但當初寫合約並沒有寫提前交貨要多付多少錢吧!
你要多加錢不重新議約,就是走檯面下,這都可以告!
走檯面下就是違約了!!! 只是台灣人有些人並不在乎好嗎!!!
不在乎不表示不能告!!! 不表示這樣的行為是對的!
有興趣自己 google "違約 + 告" 有很多文章可以看。
這種行為在美國真的會被告@@
你說的沒錯,車還沒過戶產權確實是車商的,車商要賣多少錢是他的事情,
但是重點是我們已經簽訂合約了,多少錢合約上都說清楚了,
所以你要交車給我,就是要照合約去履行,不然就是違約
你要把車賣別人是你的事情,但是依照合約我有權利按照合約價格交車,
你要多加錢,就是要重新議約,不然就是毀約!! 這很難懂?
我不清楚你在辯什麼?
我買車了 --->簽訂合約--->交車依合約走--->不依合約走就是毀約 ----> 這樣很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