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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決,確認可以自備油品回原廠保養 ) 馬五一千公里第一次進場保養自帶機油被告知如果引擎出問題要自行付鑑定費用甚至無保固


larber wrote:
其實這件事很簡單如果...(恕刪)

您真會幫原廠解套!哈.
上午經銷商客服推說總經銷那邊不能出不保固文件或保固細則,
所以中午打去總經銷客服去要保固細則,
總經銷客服推說保固條件寫在車主手冊中,
我告知他車主手冊不存那些所謂的細則,
所以經銷商的那些不存在的細則我可以拒絕接受.

她傻住幾秒,再補她一槍我可以要保固細則嗎......

結論:她再去問.....

最後回我還有什麼問題嗎,回她請盡快,感謝........

我想這家車廠日後要出保固真的要有據理力爭長期抗戰的準備,
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說真的1000公里換油有點浪費.. 乾脆等5000沒問題在安心用自備油
說真的自備油引擎出問題的 小弟還沒聽說過
好像有沒有哪家車廠硬性規定5000沒換油沒保固....
自帶機油被告知如果引擎出問題要自行付鑑定費用甚至無保固

******************

是否也要使用原廠汽柴油? 如非使用原廠汽柴油,引擎出問題就怕原廠也不保固。

2012/12牽的馬五,一千,五千都在汐止保養廠(三和)保養,用原廠的油,五千保養時跟保養場接待詢問可否在福特保養廠保養(因為交通問題),接待的技師回應說沒問題,任何在外廠(不限定於福特)保養的車,Mazda原廠都認保固條款,當然我沒有像樓主問的如此仔細就是了!但看來不囉唆...

patrick146 wrote:
2012/12牽的馬...(恕刪)


是啊,您這才是基於互信的公平交易.

我這例子還不是要出保固,就已經被當作賊在提防,
經銷商這種售後服務方式真的是堪憂......
如果自信帶的油沒問題,就給他換下去

原廠就是欺負消費者怕麻煩,萬一不幸車出了問題

還得再找公證單位鑑定

其實根據法律推定原則,如果保固期內引擎出問題

是車廠得去找出原因,證明消費者加的是假油

而不是消費者得去證明加的是真油,要求保固

但車廠都有法務部門,一堆人閒著沒事

就等著和你打官司

就是吃定你消費者怕麻煩

所以一瓶機油貴上一倍在賣

天殺的
轉貼

公平會回覆自備機油事宜(編號:9812536)敬啟者:一、您98年8月20日電子郵件收悉。二、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範圍概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規範事業獨(寡)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二為對事業間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藉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之立法目的。三、有關 您所提相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一) 依據本會83年4月6日第130次委員會議針對指定機油適法性之決議,略以1、 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各車種因設計不同對機油之需求亦有規格、級數上之差異,限定使用符合API、CCMC、SAE等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機油行為,應屬必要且具正當性。2、 限定機油廠牌並非必要,應以推薦取代限定,使用級數、規格符合規定之其他品牌機油,不應影響汽車保固之有無。3、 使用非依規定之級數、規格機油所產生損害部份可取消保固,但並應不影響汽車其他部份原有之保固。前開決議業通函汽車業者知照並促請其於限期內修正使用手冊中有關機油使用之規定。故汽車業者限定車主使用具公信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油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另汽車業者於使用手冊中,對於車主未依規定使用特定廠牌機油時,單方面約定排除「全部」保固責任之情,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規範,本會將依個案之情節依法查處。(二) 有關要求車主簽具切結書乙節,按本會前揭決議僅規範汽車業者若於車主手冊、保養手冊中,對於未使用符合規格及級數之車用機油所生損害有關保固事宜有所規定時,不應有主張免除汽車其他部分應負之保固責任情事。至若汽車業者與車主基於雙方合意另為保固之相關約定,則屬私法自治之民事範疇,尚難認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三) 另有關保修廠加收「機油自備-設備使用費」乙節,事涉企業經營成本及管理之考量,屬個別企業之訂價與經營自由之範疇,尚難謂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四、謝謝您的來信。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直接跟公平會理論比較快!這也能蓋大樓……真瞎

ks_stone wrote:
覺得理所當然的朋友,...(恕刪)

覺得理所當然的朋友,參考一下公平會的文:

節錄:
二、關於機車業者限定車主應使用特定廠牌機油之適法性,經本會八
十五年一月三日第二二一次委員會議決議如次:機車業者限定車主使
用指定潤滑油之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限定使用具公信機構
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油行為,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惟若係限定特定廠牌潤滑油,違反即取消
保證〈保固〉責任,或保證〈保固〉責任的免責範圍過當,均已明顯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有關搭售或第二十四條影響交易秩序
之顯失公平行為規範



理所當然的人
應該要看一下公平會的文

順便向公平會檢舉
原廠也"很多家阿"
他不幫你換,頂多跑到其他縣市的"原廠"去弄
應該還是有會幫你換的"原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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