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ber wrote:
其實這件事很簡單如果...(恕刪)
您真會幫原廠解套!哈.

ks_stone wrote:
覺得理所當然的朋友,...(恕刪)
覺得理所當然的朋友,參考一下公平會的文:
節錄:
二、關於機車業者限定車主應使用特定廠牌機油之適法性,經本會八
十五年一月三日第二二一次委員會議決議如次:機車業者限定車主使
用指定潤滑油之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限定使用具公信機構
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油行為,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惟若係限定特定廠牌潤滑油,違反即取消
保證〈保固〉責任,或保證〈保固〉責任的免責範圍過當,均已明顯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有關搭售或第二十四條影響交易秩序
之顯失公平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