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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我沒裝遇到了才知道1/21更新

其實30~40撞到不一定是飛出去

親眼看到 在機車駕駛自滑跌倒後

機車本來已經躺平竟然又轉起身

繼續往前走1.20公尺後 又失去動力滑倒(感覺超詭異 但去YOU TUBE真的無奇不有都會發生

只是看到照片風光的單避震似乎跟傳動蓋 脫離 就有點無法解釋

還有改鋼圈輪胎 就叫改裝車 似乎有點過份 排氣管也許會製造噪音 但苛責鋼圈就太....

如果賓士是改裝AMG鋼圈 您還會說他是改裝車嗎 原廠就改好 你分得出來嗎

只會覺得 哇 名車 有錢就是合法?

國產車換鋼圈就 是飆車族囉 大官!!!

我不是M牌車主~"~
整個就是那隻尾翼救了他的命~他應該有滾到尾翼邊而沒掉下去~
fet662020 wrote:
前後玻璃很貴~一片就...(恕刪)


(原廠報價)
100張小朋友 ~差不多唷!!

光前面就要快100張小朋友了



相信我 我剛修完....
1.40~50公里能撞成這樣?看到機車飛多遠了嗎?
2.就圖片上看來,似乎沒有煞車痕耶...(還是我沒看到?) ,煞車痕就能判斷你當時的行駛路徑阿...因為最後停車的位置實在很難解釋是為了閃車而開到對向去的...
3.比較像是機車騎靠近中線(為了待會要左轉),而汽車加速超車卻不及閃避左轉的機車,直接撞上...

我是看圖說故事啦,說錯勿怪~

小弟前陣子機車從後方超越,前方道路由於有一些彎曲我動了一下方下盤,撞到一位騎機車妹妹,她駕照之前不知道為何被吊銷,起初我以為我沒有事,結果由於女生有受傷,我的保險公司說她可以用過失傷害告我!

機排咧,她撞我!結果我要賠償,所幸因為女生同意由我的保險公司支付修車與受傷費用30000多元了事!並沒有對我再提告訴!


台灣機車太多了!機車超越我,撞到我,我還要賠償!

所以樓主要保重了!重點在於,他有受傷,他可以以過失傷害告你!這就是台灣!
板主:盡快和解!!

現場對你不利,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撞前車, 你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方煞車, 肇事責任, 你佔 70-80%, 對方一定會以過失傷害, 對你提出告訴, 你一定會被起訴, 除非你跟對方和解,

對方機車車輛: 對方會對你 提出 民事告訴:侵權損害賠償

我方Mazda 6 車輛:保險公司 會對 對方 提出 民事告訴:侵權損害賠償

對方身體受傷部分:會對 你 提出 刑事告訴 過失傷害, 處以一個月以上, 六個月以下刑期

你如果沒有前科,應該是處以一個月左右刑期, 可以易科罰金, 約 NTD 30,000元

重點:你以後一生都會有前科 (過失傷害)

找律師, 相信我, 沒用,先浪費 NTD 50000-60000

找調解委員會, 相信我, 有用, 不用錢!!

你準備賠償對方 NTD 30000-50000, 應該可以和解!!

因為對方沒有工作....不用賠償他薪水損失!!

你有問題再說吧!!

買目擊者第二代 雙鏡頭 行車記錄器, NTD 13800

Tim


Ariesboy wrote:
樓主要保重了!重點在於,他有受傷,他可以以過失傷害告你!這就是台灣!...(恕刪)


沒錯...
前陣子小弟騎車與另一台機車相撞...
所幸當天所戴的安全帽是有一定安全性的(起碼有個dot認證)...
沒有腦震盪...
只有頭腫了個包跟一些皮肉傷(我是靜止沒動...對方撞過來)...
對方臉掛彩(瓜皮)+肋骨斷...
結果路旁民眾跟警察都覺得傷重的人是受害者...
傷勢輕的都被認為是主要肇事者...
this is taiwan...

--
同樣的傷害...容不容易受重傷...
取決於個人平時對於安全性的注重阿...
要是我那天也戴瓜皮...
我應該還腦震盪躺在醫院吧...
有人規定只能有一台車嗎...
fet662020 wrote:
事發經過=我行經此路段~未跨越黃線~遇前方100公尺對方與我同向行進
行進至該路口前約10公尺(此時對方約在我右前方3公尺)~
對方未打方向燈無預警忽然左轉要轉進去巷子裡~如圖一(事後得知對方住巷子裡)...(恕刪)

怎麼我越看越怪?如果是同向行駛,就算他從右邊切到左邊,
1. "正常情況下",我會把方向盤往右邊打來閃避,而不會往左邊打.(我的駕照是普通大客車)
2. "如果"是同向都是40左右的時速,機車似乎不應該"噴那麼遠".(這圖不是逆向撞擊會造成的)

基本上,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應該您是躲不掉了,
再者,就算來丈量,個人不覺得您有機會跟傷者討到錢啦,(因為機車噴太遠了...應該不只40)
再加上人家"傷得滿重"的,應該還是盡早和解了事,少賠為贏.
Good Luck.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有沒有駕照跟有沒有車禍責任無關
路上一堆無照開/騎車的我也不能想撞就撞

這件重點在
1. 對方受傷了
2. 你應該有肇責(除非你能舉証你完全沒有責任, 不過舉証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就算你只有1%的責任 對方還是能告你傷害


能和解就快和解吧 當然如果對方願意賠你修車費最好
不然拖得愈久 你可能要花愈多
車子受傷可以修 如果對方殘廢了 可能就沒得修 其實車禍不外乎是車速過快導致 慢慢開我想也不至於會把對方撞成這樣吧 人沒是錢再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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