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99 wrote:這句話說的太好了。大多數人分不清楚無心跟故意的差別 這位小朋友,無心與故意,只要造成傷害,一樣都是有罪(業務過失傷害罪」只是判得重判得輕的差別並不是無心就可以無罪你看過的周遭親友,業務過失傷害罪,加害者後來沒事,是他與被害者「和解」啦!已賠人家錢啦!所以被害人才撤告的。
本案一開頭就已經是「業務過失傷害罪」等級的案件了這可是刑事審理、民事求償等級的案件了才不是手肘碰到你的頭(上面的頭)這種死沒幾隻細胞的小事要不要寬恕是當事人的選擇,可不是「寬恕」才是對的進步偉大的社會是力爭自己合法權益,透過司法系統爭取自己應有權益。像這種要雙方寬恕反而是極權獨裁、沒有民主法治國家獨裁者侵犯人民普世價值權益後,獨裁者的嘴臉
WDS99 wrote:這句話說的太好了。大...(恕刪) 你知道台灣一整年因為工安事件損失多少嗎告訴我們這群無知的網民們哪一件是故意的??所以業務過失只懲罰故意的??什麼叫做無心??把人帶到後台喬叫做無心??一群人耍狠嗆聲叫無心??還是在FB上面扯事主是為了要錢才故意被敲叫無心??無心之過值得被原諒但自以為自己無心就應該要被原諒的人比故意的還可惡跟裝病裝死的有什麼不同??真不懂哪裡來的驕傲...不要在那邊罪讓別人受好人自己攬著當這件事情為什麼會像滾雪球一樣就是一堆人在唱高調在牛棚放火你要怎麼高談闊論兼愛非攻是你家的事但這樣的言論只會讓更多的人認為原諒放在這群人身上一點都不值得網民們絕對樂得火越燒越旺這樣也才會讓該付代價的人絕對會付出代價
在馬自達這件事件中,我想絕大多數鄉民所介意的是那些人的態度,但是在事件中脫衣哥與出去哥對待原PO者的態度及女業代在事情發生後道歉的態度(由女業代FB尚可略窺一二);都不是符合大多數人的預期,因此才有如此多的迴響。也許原PO者是如某些人所說的澳客,但難道就必須遭受那樣的對待嗎?也許原PO者在會場是在看SG,但他的頭就必須被K到嗎?如果女業待在關車門的時候能更小心一點原PO者的頭界不必被K到,如果脫衣哥與出去哥一開始能以更體諒的心明白頭被K到的人的"不爽",那也就不會這一事件發生了。而小心對待你的客人與以體諒的心了解你的客人這不都是服務業所必需的嗎?
跟台灣教育沒關係吧(老師教的又不一定對)每個人上了班就是在社會大學阿,沒有人會教你,只能自學當你被嗆賭或是敲到頭時,能夠保持高EQ的少之又少再者被敲到頭的那位當事人,還被請到後台"處裡"嗆賭,這業代的行為明顯就是不對了暫且不論事主影片前發生什麼事(有人說是奧客但不清楚),但是,後段影片我想都很清楚了再者寬恕,我不相信你被重重的尾門敲到頭後,業務又嗆賭你時~~~~你的寬恕能表現出來我只能說你"宰相肚裡能撐船"畢竟你我都不是現場當事人,換成我遇到這種事 ,要我寬恕那位女業代,那是不可能的(關尾門前不看清楚環境,分明就是很瞎)就是當兵班長常說的:只盯不長眼的台灣的寬恕之心就請你好好發揚光大,台灣就靠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