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他用了肯定句~Han...(恕刪)
我只是對法律常識不懂~~我又沒念啥書!!
誰會知道這些? 問問而已~~ 不是針對這件事情發表~跟此事無關!
我只是覺得 FB 雖然是公開的~~
公眾人物 我是指 王X本人 並不是 公眾人物~~
他的FB 是需要特定自己去找 才能找到他 看到她這段文字!!
有點好像 我在我家跟幾個朋友閒聊 順便一起罵一個人~~
有人隔牆聽到了 這樣也能構成 恐嚇 公然污辱?
像是 我沒在公園架起一個舞台 拿著擴音器罵人 應該不可能有罪吧
我要是真的這樣在公園講 才叫做有罪!!
我只是自己講 自己硬要湊過來聽~~這樣應該不太可能構成 有罪吧~~
他的FB 是需要特定自己去找 才能找到他 看到她這段文字!!
公眾人物 我是指 王X本人 並不是 公眾人物~~ 他的FB 是需要特定自己去找 才能找到他 看到她這段文字!! 有點好像 我在我家跟幾個朋友閒聊 順便一起罵一個人~~ 有人隔牆聽到了 這樣也能構成 恐嚇 公然污辱? 有點好像 我在我家跟幾個朋友閒聊 順便一起罵一個人~~
有人隔牆聽到了 這樣也能構成 恐嚇 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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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是一個公開的地方...只要不設置隱藏...任何人都可以看的到
公眾人物的定義又在哪???
不懂法律的人也知道....只要有物證(網友拍的圖) 人證(大家都有看到)
只要有這兩條...去告王田&留御凱...一定會贏
這就是已經夠成違法...並不是你說的公眾人物說錯話才算違法....
有沒有上到一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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