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5444 wrote:那請教一下,吊扣/吊...(恕刪) 所以現在你的論點在於違規/犯法酒駕是犯法,無照駕駛是違規,而違規不會被抓去關頂多罰錢了事所以延伸來說正常駕駛人如是撞死無照駕駛的人是犯法(過失致死罪)意思是這樣嗎?看來是的
大大都已經有注意到對方機車,甚至連方向燈沒打都知道下意識是卻是轉方向盤閃避而非煞車光是這點我就覺得你沒有防禦性駕駛(defensive driving)的觀念...應該是煞到不行了,結果連煞車痕都沒有很多年輕人開車常常都會這樣,好像車子沒煞車一樣(包括我)還好擋風玻璃吸收了撞擊力量紐約男子40樓跳樓沒死不然真的大條了上述均假設,與事實不一定相符
yearr wrote:台灣 特有文化嗎 ...(恕刪) 如果照上面某位大大的說法無照駕駛只是違規並非違法,那麼還真的是罰錢而已應該檢討的是無照駕駛是屬於違規抑或是屬於違法如果是屬於違法那麼我想是會比較好的
在台灣,「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就夠了,何況是撞擊點在前方。台灣不成文的大車輸小車陋習很糟糕。個人的狀況是路口右轉,結果彎過去時被從離30公尺遠後車的右後高速衝出來的機車撞了 - 我車子撞擊點在後保桿末端約10公分處,對方後來說完全沒看到我的車,這樣的情況警察還是先送我紅單(轉彎前未注意之類的法條)外加移動車輛<-這很扯(不可能撞擊瞬間車子就停住,連煞車的距離都算我移動過)。建議樓主能和解就和解,要賠償恐怕很有得扯。
fet662020 wrote:之後人就躺在後方玻璃跟行李廂上方~未掉落地面~(如圖11)事發之後~我立刻下車~往前方查看~竟找不到對方~回頭找才發現對方躺在我後車廂上方~我立刻打119報案...看到這裡~大家一定都覺得對方凶多吉少是吧~可能是因為對方身強體壯吧~竟奇蹟似的並無受重傷~...(恕刪) 對方會活著真的要感謝你的後檔玻璃,如果他掉下來的是柏油路,凶多吉少。我猜應該是撞擊後,一方面引擎蓋與前檔玻璃吸收了撞擊力道,人往前往上飛了出去,但此時你的車子尚未完全停止,也一同往前,等他落下時,剛好落在後檔玻璃,這真的是命大阿~很多都是被撞飛出去後,直接被他輛車子給碾斃。
這案子跟無照駕駛沒關係啦,對方無照駕駛頂多吃張無照駕駛的"違規"罰單,剩下的刑事與民事責任與賠償才是重點路權卻有絕對的關係,只是現在的交通規則的法律沒有提倡路權的觀念也沒有即使修法。所以很多案例到了交通裁決所或是法院申請鑑定與判決,結果下來的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應禮讓而未禮讓的天王條款
SWAMO wrote:如果是沒號制的路口,...(恕刪) http://www.wretch.cc/blog/ivi030146/12054755參考一下信賴原則的一些現實條件,法官會考量真的無法可避的情形才會使用,關於信賴原則的運用,也必須以「行為人實施合於法令之行為」為前提。然行為人並未超速,但是依台灣民情你可以說有號制的路口就"信賴"不會有人違規,而不用注意嗎?我猜只有向此案例對方幾乎是自殺式的方式才有可能成立吧純粹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