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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我沒裝遇到了才知道1/21更新

SWAMO wrote:
這個影片,我如果撞到...(恕刪)


版大情形可能跟這一樣吧

所以我才說-按照照片去說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bull5444 wrote:
那請教一下,吊扣/吊...(恕刪)


所以現在你的論點在於違規/犯法
酒駕是犯法,無照駕駛是違規,而違規不會被抓去關頂多罰錢了事
所以延伸來說正常駕駛人如是撞死無照駕駛的人是犯法(過失致死罪)
意思是這樣嗎?看來是的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台灣 特有文化嗎 無照駕駛 好像無關緊要
開車 騎車上路 經驗很重要 何況無照
依樓主之事件為例 會不會因為騎士缺乏經驗 而從外側直接左轉讓樓主反應不及呢
台灣考照制度 要改一改了 而且無照駕駛也該重罰~~
大大都已經有注意到對方機車,甚至連方向燈沒打都知道
下意識是卻是轉方向盤閃避而非煞車
光是這點我就覺得你沒有防禦性駕駛(defensive driving)的觀念...應該是煞到不行了,結果連煞車痕都沒有
很多年輕人開車常常都會這樣,好像車子沒煞車一樣(包括我)
還好擋風玻璃吸收了撞擊力量紐約男子40樓跳樓沒死
不然真的大條了

上述均假設,與事實不一定相符

yearr wrote:
台灣 特有文化嗎 ...(恕刪)


如果照上面某位大大的說法
無照駕駛只是違規並非違法,那麼還真的是罰錢而已

應該檢討的是無照駕駛是屬於違規抑或是屬於違法
如果是屬於違法那麼我想是會比較好的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在台灣,「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就夠了,何況是撞擊點在前方。台灣不成文的大車輸小車陋習很糟糕。

個人的狀況是路口右轉,結果彎過去時被從離30公尺遠後車的右後高速衝出來的機車撞了 - 我車子撞擊點在後保桿末端約10公分處,對方後來說完全沒看到我的車,這樣的情況警察還是先送我紅單(轉彎前未注意之類的法條)外加移動車輛<-這很扯(不可能撞擊瞬間車子就停住,連煞車的距離都算我移動過)。

建議樓主能和解就和解,要賠償恐怕很有得扯。
鼯鼠五技而窮~早死早超生
fet662020 wrote:
之後人就躺在後方玻璃跟行李廂上方~未掉落地面~(如圖11)

事發之後~我立刻下車~往前方查看~竟找不到對方~

回頭找才發現對方躺在我後車廂上方~我立刻打119報案...

看到這裡~大家一定都覺得對方凶多吉少是吧~

可能是因為對方身強體壯吧~竟奇蹟似的並無受重傷~...(恕刪)


對方會活著真的要感謝你的後檔玻璃,如果他掉下來的是柏油路,凶多吉少。

我猜應該是撞擊後,一方面引擎蓋與前檔玻璃吸收了撞擊力道,人往前往上飛了出去,但此時你的車子尚未
完全停止,也一同往前,等他落下時,剛好落在後檔玻璃,這真的是命大阿~很多都是被撞飛出去後,直接被他輛
車子給碾斃。
chiu700807 wrote:
再加一條 過路口沒減...(恕刪)

如果是沒號誌的路口,那加一條沒減速我沒話說,但我是直行綠燈耶,基於信賴原則,沒減速也錯嗎?
這案子跟無照駕駛沒關係啦,對方無照駕駛頂多吃張無照駕駛的"違規"罰單,剩下的刑事與民事責任與賠償才是重點
路權卻有絕對的關係,只是現在的交通規則的法律沒有提倡路權的觀念也沒有即使修法。
所以很多案例到了交通裁決所或是法院申請鑑定與判決,結果下來的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應禮讓而未禮讓的天王條款

SWAMO wrote:
如果是沒號制的路口,...(恕刪)


http://www.wretch.cc/blog/ivi030146/12054755
參考一下信賴原則的一些現實條件,
法官會考量真的無法可避的情形才會使用,關於信賴原則的運用,也必須以「行為人實施合於法令之行為」為前提。然行為人並未超速,但是依台灣民情你可以說有號制的路口就"信賴"不會有人違規,而不用注意嗎?

我猜只有向此案例對方幾乎是自殺式的方式才有可能成立吧
純粹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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