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門誤傷看展民眾是事實,道歉是應該的,但受害人未必必須接受雖然我不大認同得理不饒人的作法,以及那位車展女業務所描述的受害人的態度但是顧客態度差,服務人員總不能比他更差回去本來就對馬自達這品牌的好感不多,這國產車打的廣告不知道是要賣車還是推銷日文補習班路上一堆改裝土飆仔,似乎也從喜美菱帥改成馬自達是物以類聚,要賣給什麼樣的人就找什麼樣的人來賣(?)車還沒買就要趕人了,天曉得付了訂金或者以後車有問題是什麼態度?套句台灣媒體最愛用的話:後果不堪設想PS.台灣馬自達的營運長,不知道會不會跟那幾個要趕客人滾的業務求償?我想車商這次的處理態度,多少會影響台灣往後平價車廠的待客態度
波特多 wrote:先想想自己是什麼態度,再去要求別人的態度吧。難道做業務的被狗咬了,也要乖乖的說咬得好嗎?做業務賣的到底是商品還是人格?我們做客人的也該弄清楚,自己拿錢出來買的是商品? 是服務? 或是業務的人格??? 這樣就叫賣人格阿, 笑死人了.當年林百里去客戶那裏推銷, 客戶把他的nb直接丟到地上, 林百里的反應是默默撿起來跟客戶陪笑臉說still works, so the quality is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