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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世貿車展 馬自達賞車 務請配戴安全帽 以策安全~不再更新

obmwkimo wrote:
A女業務倒歉後,接受道歉,繼續逛其他展場

B女業務倒歉後,我要求他們主管出來說明
為何這麼粗心? 枉顧顧客安全!
等了兩分鐘後一名男業務出現 不耐煩的說已找主管了
又五分鐘後 一名所長出現 傲慢的問我想怎樣
我告訴他我要面速利達姆擦傷口 以及主管來說明疏失



我會選擇A...(恕刪)



如果你親身體驗被後車門重擊直接砸過一次頭
在暴痛後
又遇到這樣子的業代
對方還脫衣想跟你輸贏
叫你滾出去

我相信你絕對不會選擇 A



少嘴砲了

就算是假車禍詹詐財~~~~~~~一家那麼大的企業~~~會被詐得到財嗎?就算詐得到~

花個五千一萬~省了今天上新聞~@@~少賣好幾台車~~~划得來嗎?

馬達的SOP

發生事情就是會被請到後台~

小心點吧!!各位看車的
為什麼Yahoo首頁還沒換出去哥呢????
趕快蓋到一萬樓吧~~~
原來業務可以這樣當阿!?

馬自達我想沒人想去看了!!!

哪知道他們會不會對你訂的車動......
以後車子去修也會被嗆"出去,現在"
好恐怖喔
這公司有很大的問題!
真的要大大的檢討, 把客人當什麼了?
不管如何
做服務業就是要以客為尊
不管認為顧客如何如何
還是要把情緒壓下來
出去哥&脫衣哥
至於那位女業務
事後又在臉書指責當事人
也是

北歐雲鄉 wrote:
就算是假車禍詹詐財~...(恕刪)


哈哈 真的上新聞了耶
今天中午吃飯時看到的~~
說有兩名員工被免職了 不過不知道是誰就是瞜....
v61230 wrote:
小弟沒想提告 但若是業代再扭曲事實而不提證據的話
我不排除 進行相關動作 保留法律追訴權

在台灣的法律裡沒有 "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東西

這類的民事訴訟追溯期大概是6個月
在這期限內你要不然告,要不然就是不告
如果不告,等到追溯期一過就算你想告法院也不會受理

波特多 wrote:
先想想自己是什麼態度,再去要求別人的態度吧。
難道做業務的被咬了,也要乖乖的說咬得好嗎?
做業務賣的到底是商品還是人格?
我們做客人的也該弄清楚,自己拿錢出來買的是商品? 是服務? 或是業務的人格???


你在隱喻???
況且跟業務人格有何關係?
出去現在---是人格還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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