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1/12更新狀況~台馬,我考慮依法提出相關告訴「威脅恐嚇」;「偽造文書」;「強制罪」前天下午馬廠把新引擎上架然後交車了,但是交車前發生了衝突,你台馬為什麼又要車主未同意下,在維修工單上強制做「不實的記載」?為什麼不當面解釋清楚斷鏈的原因?為什麼不當面解釋清楚機油潤滑不足的原因?是誰造成的錯誤?是什麼原因造成機油潤滑不足?為什麼我的引擎機油鏈條斷鏈跟這次召回無關?如果按照你馬的在9/18消保會的說法「程式更新後就一切沒問題了」,難道說這個是另一項重大瑕疵項目之一嗎?車主應有權利知道問題發生所在,不是嗎?機油鏈條斷鏈是會直接被電腦限制動力的,時速會瞬間歸零的喔,如果後面是一台大車,是會死人的喔,台馬是不是該好好當面解釋清楚鏈條斷裂的原因跟召回為什麼無關發生斷鏈現象?! 而且你馬的引擎機油鏈條斷鏈不在少數。讓車主在未來行車安全上放心,這是車主基本知的權利,不是嗎?我明明就已經再三告訴你馬的廠長說「沒有台馬跟廖律師的道歉函,我就不更新。」而你台馬用不簽更新工單就不出料來威脅車主,還在工單上面註記是車主要求更新,請問我什麼時候要求了?(喜歡的話我可以丟出錄音檔)別以為這樣就可以賴掉之前拒絕我更新的事來要求撤除文章。後續預約1/25更新,我先試試換新引擎有沒有問題,也觀察一下其他陸續更新後的車主狀況反應,總可以吧?車主應該有權決定更新時間點,更何況召回更新為期一年緩衝期。當新引擎裝上去之後還攔住我,不給放行車輛出保養廠,強制逼迫我更新。既然更新召回是免費的,你台馬有什麼資格逼車主?至於更新引擎跟工錢,我是現金付清的,憑什麼阻攔我的車子離開保養廠?還說我如果不更新就不算交易完成,就不開發票給我,請問你台馬召回算是付費交易選項之一嗎?不開發票是準備逃漏稅嗎?好好解釋一下啊!我打電話到總客服已經兩天了,也不見你總公司給我正式回覆啊! 台馬總公司煩請你出面處理消費爭議行嗎? 當初在消保協調會中多數車主強烈建議台馬提供專屬窗口處理噴水爭議性問題不想被保養廠踢皮球,台馬也答應提供專屬窗口面對噴水問題的車主,連續多次反應結果還是沒有得到台馬總公司專屬窗口正式回應,不要老總是躲在後面,讓桃園廠後面再次想要黑車主。所以台馬我覺得你涉及1.威脅恐嚇(不簽更新工單就不出料)2.偽造文書(我並沒要求要一併更新,可是保養廠的維修工單內容卻擅自加入字眼為“車主要求更新”)桃園廠又想黑車主一次嗎?3.強制罪(不放行我的車輛)這件事三天內不給我清楚的解釋的話,我就直接到警局報案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