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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世貿車展 馬自達賞車 務請配戴安全帽 以策安全~不再更新


ma883063 wrote:
緊急事件處理SOP
當事的女業務跟主管報告一聲
帶事主與小孩去7-11 買個面速力達母+飲料+玩具
不用200元就可以處理的事變這樣...(恕刪)


這種事的處理SOP不是如此吧,

在當下已用v8在錄影, 表示樓主已在做保全證據的動作,
若看倌你是當主管的會如何處置?

另一情形,假設三天後樓主因此事撞擊致腦溢血而亡, SOP  要不要列入考量 ?
又另一情形,假設三天後樓主因泡溫泉而致腦溢血而亡, SOP 要不要列入考量?
哇靠這篇實在太猛了!!陪伴我今天整晚的加班!!正愁無聊的加班哩!!

阿斌^^ wrote:
蓋樓的速度慢了~~終...(恕刪)

是喔、我還是趕不上,只好從後面來。
最後那個很屌的業務好像是在酒店圍事的感覺,馬自達~~~~~~~~~~~~屌!
脫衣哥的FB被挖出來了....

有人有趕人哥的FB嗎?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
又捧紅了一個阿哥
好可怕。馬會打太可怕。業務都這樣啦。

YK5543 wrote:
女業務的FB有轉述一段影片沒有的經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522657&p=5#33008475

如果女業務講的是事實,個人覺得那個被K的男人也有爭議

還好吧!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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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失主義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行李砸到旅客 國內判賠首例

男子王有雄搭乘某航空公司班機時,一支手機自上方行李櫃掉落擊中他的頭部,經王某訴
請賠償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他雖僅有頭部輕微外傷及暈眩情形,但身心已受痛苦
,遂引用消費者保護法中無過失主義精神,認為旅客在飛航中受傷,航空公司不論是否有
過失均應賠償,故判航空公司應賠償王某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這也是國內航空公司因行
李砸到旅客而判賠的首例。

法界人士指出,在無過失主義精神下,除了航空公司外,火車、巴士等交通運輸業者及餐
飲行業,都有可能因此付出意外賠償,若有顧客在店內或交通工具上發生跌倒、被物體砸
中等意外,除非是顧客自身疏失所致,否則即得負起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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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5543 wrote:
就像在路上碰到糾紛,誰強勢誰就越講越大聲,得理不饒人,轉弱勢後只好存證然後上網取暖...
自己站在門下方,眼睛卻盯著SG,被K到自己也要檢討,況且人家一開始也一直道歉!
難怪每次去看什麼展的,總是一堆人佔著道路擠著看SG...

那就不要請SG
不就得了
平安、健康最重要
在這麼大的公開展場,對於事件的處理一定要明快!!
否則事後無形的傷害將會難以彌補~
馬店的這次事件應改可以給很多站在一線的從業人員一個警惕!!
哇..
睡一覺起來
樓蓋的如此高
看不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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