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ray wrote:樓主並沒有得理不饒人...(恕刪) 被女業代打到頭 他當場也是道歉了吧頂多幫你擦藥 給小紅包 真誠的道歉負責一點的 就帶你去醫院做做檢查不然是要怎樣 女業代幫吹喇叭 睡一場覺嗎?另外讚美樓主 沒有被當下環境嚇住 也不衝動 這裡給你個讚處理的主管也是也問題請到小房間居然是那種環境(流氓態度.人多勢眾)尤其以 脫衣哥及出去哥 最為腦羞這兩個人吃自己也是剛好的事情不過三合好像不是這樣處理的(停職)
無過失主義〔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行李砸到旅客 國內判賠首例男子王有雄搭乘某航空公司班機時,一支手機自上方行李櫃掉落擊中他的頭部,經王某訴請賠償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他雖僅有頭部輕微外傷及暈眩情形,但身心已受痛苦,遂引用消費者保護法中無過失主義精神,認為旅客在飛航中受傷,航空公司不論是否有過失均應賠償,故判航空公司應賠償王某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這也是國內航空公司因行李砸到旅客而判賠的首例。法界人士指出,在無過失主義精神下,除了航空公司外,火車、巴士等交通運輸業者及餐飲行業,都有可能因此付出意外賠償,若有顧客在店內或交通工具上發生跌倒、被物體砸中等意外,除非是顧客自身疏失所致,否則即得負起賠償之責。-----------------------------------------------------------------------------------PTT有女業代的當初事情說明這是FB 某大轉貼的http://zh-tw.facebook.com/mazdataiwan/posts/126938220756265原文如下Yao Locust 以下轉自黑框女業務的FB第一篇:希望大家看事情不要只看後面發生的事情,也要看前面發生的事情,當時我在幫客人介紹後車廂,結果我把車門放下來的時候有位先生擋住我的視線,剛好那個時候show gril表演時間,所以人超多,又吵又亂,因此沒有注意到那位先生,所以不小心車門k到他的頭,我馬上跑過去說了許多句對不起,他也回了我一句:你眼睛瞎了嗎,拿他來k你試試看,我還是一樣的在道歉,請問他為甚麼不拍我不停的道歉呢,然後我問說那你希望我怎麼樣做,他說要去醫院做檢查,說要我們主管出來,因為我是女生,同事看到他一直很兇我,就說那你有需要嗎,要怎麼處理呢,他堅持要找主管,這個時候我當然還是一直在道歉,後來同事去找主管,主管大概三分不到過來,因展場被圍住,主管在樓上,同事穿過人群,爬到二樓找主管,加情況說明,三分鐘應該不為過吧,主管到了以後馬上又替我道歉,關切說有沒有怎麼樣,有沒有流血,那人回答說沒有,一直叫主管處理我,外面很吵,把客人請進後面才聽的清楚,很正常的事,一進到後台,那人講的第一句話就是要處理我,主管一直賠不是,我也一直道歉,那人就是要堅決處理我就對了,我想你是主管也會問那個人想要怎麼處理我吧,主管說是不是我下跪道歉他就肯放過我,然後那個人就又開始兇了,說要叫警察好了,我又不是沒事找事只因為不小心碰到你的頭,跟你一直不停的賠禮道歉,就要叫警察抓我噢,那同事當然覺得說你一個四十左右的男人,一直在欺負一個女業務,我想如果你是一個路人也應該看不下去,出來講兩句吧,何況他們是我的同事,他看到同事說話聲音大了點,就開始拿攝影機出來拍,這中間別的同事也賠禮道歉,還馬上拿模型車送他兒子,我說都是我的錯,不要嚇壞孩子,你要怎麼樣都可以,他還是窮追猛打,不放過我,不放過我的同事,只因為我不小心k到他頭,就一定要受到他的辱罵嗎,只因為我不小心k到他的頭,就一定要叫警察嗎,只因為我不小心k到他的頭就要叫主管處理我把我開除嗎,只因為我k到他的頭就要讓我的同事眼巴巴看著我被他欺負嗎,只因為我k到他的頭,要他把所有馬自達的業代都被他們侮辱嗎,沒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嗎,難道不小心k到人家都以後都不用活了噢,做人一定要做到那樣嗎,我希望大家評評理拉,一個四十幾歲的男人,一個28歲的女業務,我們做服務行業的一定要因為一點點小小的事情就要被人這樣侮辱嗎?第二篇:噢對了還有就是他在我同事保護我不在繼續被欺負之前只強調兩件事,第一,叫我們主管出來,第二,叫主管處理我,看到同事發聲之後,馬上拿錄影機說,我只是要mentholatum,叫保護我的同事消失,他好在繼續罵我,還要去驗傷,叫救護車。。。。第三篇:希望那位先生出來,我陪您去醫院全身祥細檢查,從頭到腳指頭慢慢檢查,然後再讓我們主管開除我,最後被警察抓去,關個十天半個月的!這樣您滿意嗎?還是把我眼弄瞎,拿門再K我您才能滿意呢?您不就是要這樣嗎!第四篇:如果讓我只看到后面的影片我也覺得有點過份,大家想想為何他不拍我不停地跟他道歉,對不起都是我的錯,為何不拍他自己囂張的模樣!還有一邊幫忙賠不是的同事,只拍那個同事呢!人呢,將心比心。。5 小時前 · 讚收回 · 7.----------------------------------------------------------我提出我的看法樓主的這些要求一點也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