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9520 wrote:
光是 領牌=產權轉移、天然災害造成財損,這兩項,車商絕對沒有責任...(恕刪)
領牌=產權轉移是沒錯,但天然災害造成財損,車商絕對不可能沒有責任,他的良善管理人責任就是包含各種情況,和停車場單純提供停放不負保管責任是不同的,他想轉嫁損失必須自行投保他自己的(天災)責任險(就如同車主要轉嫁颱風的風險也是要保颱風險一樣)。
保險公司颱風未加保颱風險不賠是因為契約這樣寫,除非車商的合約明確規定,過戶後颱風、失竊、毀損全都不賠,不然他就是要負良善保管人的責任。
E39520 wrote:
再則,掛牌視同產權轉移,則視同交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