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燈?在三秒的時候路人身上幾乎完全是暗的 更不用說前面完全是暗的你大燈也太暗了吧這就算了你從四秒到五秒被撞擊前大概走了一公尺多甚至是被撞擊前都還看不到方向燈的反光直到被撞擊的那個剎那方向燈的燈才同時亮的慢動作一看就很清楚了實在是很難相信 你的左轉燈是很早就打了max720825 wrote:我有開大燈,方向燈也是左轉前就打了,是因影片接近左前車才看到反光
如果單看文字敘述來說會覺得可能是樓主的錯在看完影片後小弟覺得樓主肇因成分並不大從影片得知訊息如下供你參考,你也可以請交警事故裁決相關單位以及機車騎士跟你一同檢看說明。1.樓主已開始切入左轉後約一至兩秒機車從後方左側進行超車,導致此場車禍發生。(相信樓主左轉前已打方向燈警示前後車輛注意本車即將左轉)2.機車騎士應察覺注意前方車輛左轉進行中,不該為超車從左轉車輛左後方進行。3.機車騎士說明他也要左轉也不該搶先前車輛進行,應確認禮讓前車輛通過後而開始進行。(影片中完全看不出來機車想要左轉跡象,這會拆穿騎士謊言。)小弟建議樓主該把此段影片備存後一並奉上給交警單位到時候不會因為未繳出該影片造成肇因報告結論為樓主肇因成分較大話說回來裝置行車紀錄器不就是為了確保自己在行車過中發生交通事故以利釐清交通事故發生的原由嗎?補充:機車在撞擊樓主車輛後在波及前車輛路停這段可以看出機車有開大燈。
換個角度看一下。如果你是機車當事人。以時速50前進,突然前面的白目車打了方向燈就左轉(或右轉),你要怎麼辦。根本不用想,死定了,沒死也半殘,少說三個月不用工作了。因此,汽車左右轉前最少五秒前要打方向燈,讓後方車知道你的動向,這是基本常識。轉彎前,請再看一下有沒有車在對向,右前方及轉向側,不怕死要硬衝。否則就是蓄意殺人,不要覺得自已沒錯,小錯就能要人命。車主認為不需要注意,本身就錯了,還好對方沒事,如果你早一點打方向燈,或者看一下有沒有車再轉,這次事故都不會發生,一大堆人認為大卡車看到你要讓讓你,可是不知道剎車不一定剎得住,因此枉死。一堆沒資格開車的人在路上,不知道該怎麼說,這次教訓告訴你,一定要看一下再轉彎。真正倒楣的是遇上製造假車禍的人,想避都避不掉吧。
Jason大又跳出來說話了,讚就是依Jason大這張圖沒錯大大您是站得住腳的我真的不董這種小條路騎那麼快要做啥,何況又載母親大大已經有打方向燈了,喇叭請轉大聲一點,不然換一組好一點的JasonChenTW wrote:條例第58條第1款 ...(恕刪)
交給保險公司不見得有用…(民事賠償可,刑事責任自己擔)保險公司僅會對有單據的部份理賠…精神賠償或工作損失這種理由不充份之類的通常不會賠!(會有一個range,超過的部份要自己貼)對於超過單據太多的金額,保險公司也不會鳥對方,更會希望上法院依肇責攤分,反而可以賠的更少。(反正刑事責任又不關保險公司的事)對方以刑逼民,若不怕背刑責,當然就上法院,若判決民事賠多少保險公司就全賠,但刑事責任的前科及易科罰金的錢,就自己背了。在調解時可以自己評估要不要花錢消災…對某些擔心上法院及背前科的人來說,10萬元內能打發掉就認賠了!
winson99518 wrote:我仔細看了你的影片,列舉一下幾點第一 左轉沒先打方向燈,你是轉了才打方向燈,這個影片拿給警察看,你應該站不住腳,你自己大燈也沒開第二 摩託車騎士大燈有開,你可以定格看一下,...(恕刪) 同意大大的說法,順便雞婆一下:機車剛入鏡時,前面車輛有燈光反射:機車倒地後,前面車輛看不到燈光反射:綜合二者,我個人覺得機車有開大燈,樓主沒有開,我想樓主也不可能在被機車撞到時大燈被撞壞吧!對錯我不評論,只說明我看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