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LING wrote:
怪就怪在美國的事件M01的鄉民大都說那女人該被打...(恕刪)
客人先動手又衝進櫃台了,我覺得店員算正當防衛耶!
但客人倒下去店員繼續補打,算防衛過當了(不過攝影機拍不到實情)
這不是什麼「台美標準不同」,也跟馬自達事件不能相比。
josenuevo wrote:
小弟不情之請,君可否代為陳請
五揚高架橋又出事 兩泰勞墜死亡 瞬間強風鋼骨墜落 八樓高摔地面 事故頻傳 半年內第四起意外
http://www.ttv.com.tw/100/11/1001128/10011284538116L.htm
怎不見君義正嚴詞,帶領鄉民為其討公道?
請問被敲頭哥有跟你說他去醫院照X光.核磁共振
傷勢很嚴重?
影片中就講了嘛
他只要曼秀雷敦嘛
請問是怎樣,詛咒被敲頭哥一定要怎麼...你才爽就對了?...(恕刪)
royhsu wrote:
我想表達的是
要寫教條寫SOP 照本宣科很容易
但實際情況發生時
你未必有時間和空間能照著處理
foxleeuse wrote:
樓主的文章相當中肯但...(恕刪)
我不認為業務一開始就是用這種惡劣的態度來對待當事者
應該是當事者一直用很憤怒的語氣狂罵業務
引起業務情緒上的不滿,最後爆發出來
在我們譴責業務的行為時,有沒有想到原因出在哪裡?
當我們被人一直狂罵時,有多少人能夠一忍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