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derson wrote:沒注意到先生,不小心...(恕刪) os:死豬哥看sg檔道我跟客人介紹車子,用後車門敲你,反正跟你道歉就好了,痛的是你。結果惹道不好惹的人物而且一堆人出來英雄救美結果都失敗看完他自己這樣的發言完全不知道他錯在哪裡只知道替自比解脫哪天開車在路上撞到人也是說沒看道嗎??還是說:你沒事幹嘛站在路中間讓我撞。
FB的隱私我舉例看看各位覺得可不可以當事人交流道小姐 在FB上(未設置加密=[半]公開場合?) 跟他的朋友及可以看到他的FB的人開始抱怨場景轉換成當事人 在咖啡廳(公開場合沒有開私人包廂) 跟他的朋友及在咖啡廳可以聽到他說話的人的地方抱怨而有鄉民因為這件事情,想要知道此事發展而來到咖啡廳,聽取該小姐所講的話,一切都是該小姐所說的完整談話而後將之傳遞給所有想知道的鄉民(咖啡廳旁邊的廣場)。這件事情有沒有犯法? 我想這舉例應該可以稍微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