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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台灣馬自達 至少應該要做到下列幾點

1.台馬總經理出來道歉-----------------為你下面的管理階層管理失敗負責
2.台馬業務部最高階經理出來道歉--------業務教育嚴重失敗
3.台馬客服部最高階經理出來道歉--------客戶服務嚴重失敗
4.該經銷商最高階主管出來道歉----------督導不週
5.事件所有關聯業代出來道歉------------罪魁禍首

尤其是業代 不要躲在台馬後面~~
這幾個 根本就是服務業之恥!!!

我希望的結局是...你給我現在!!!出去!!

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

現在!!出去!!現在!!出去!!現在!!出去!!
看到那個王小姐的FB這樣子寫

就知道他根本也沒有誠心也沒有心意要倒歉

那就真的不要再幹業務了啦..

這樣也不錯 2012 第一天就失業

當然另外兩個業務,希望他們也被 fire

2012 新希望,早一點找到工作..XDDDDDD
敗家是種美德~~

chuhao wrote:
看到那個王小姐的FB...(恕刪)


企業型象的建立要花很多時間與金錢的
我也挺馬自達對這兩個業務提民事賠償訴頌
土城加藤鷹
YK5543 wrote:
這不就是最平常的人性...(恕刪)

人性或許是這樣沒錯.但沒有像這位女士"太傻太天真"的給他大辣辣的就把不爽PO在FB上.
我相信她知道現在的她是焦點.想PO出來無非想得到一些人的支持及認同.但她沒想過會被人肉嗎?她沒想過支持她的可能只是一小搓她的朋友而已?是非自有公斷....
沒有人要說她的不是.誰都有可能出錯.不然就不叫意外了.但她有委屈.被活該敲到的那個人就沒有?你事後還PO如此的言論如何能說明妳只是把此事當單一的單純意外看待?
如果妳是PO出說今天工作時一時大意.不小心敲到看展先生的頭.造成如此大的風波致上12萬分的歉意
至少令人相信妳是無心之過.但現在是這樣嗎?
小心哦...事情越扯越大.PO出來的文可是難以回收的.....

Michael_0727 wrote:
感覺大家都很有意見啊!那說說你們希望的結局,不要只會炮人!

補充一下:
遊街示眾?
自殺切腹?
mazda一折賣?
其他?(恕刪)


我沒這麼沒水準啦
你只想的到這些結局

我希望的結局是

總經理帶著經理還有 脫衣哥 出去哥 笑三小哥 自以為沒帶把就很屌的用行李門撞人頭的不然想怎樣的肇事者
一起出來說明及公開道歉除了記者會還要刊登各大報紙頭版半個版面即可

然後當場革職 脫衣哥 出去哥 笑三小哥 且要想辦法證明是真的革職

就這樣

這樣就夠了

簡單吧

哪像你想的這麼無聊又無用
又是業代來護航喔
想看到的結局喔
就是解雇那群黑道業務啦
叫他們賠償巨額的馬自達名譽費
爽啦
滿意甚麼?多數暴力拿來對付這種人剛好而已
Test
這各問題要問施主你自己!!!
你希望怎樣的結局才算是滿意??
個人認為服務業本來就要以客為尊
況且你們犯錯在先
未取得受傷者的諒解其他人來上來幫倒忙
且影片裡所表達出的訊息是(有圖有真相)
1.道歉態度不良口氣差
2.未站在消費者立場
3.你們是賣車的...姿態怎麼這麼高啊
結論...馬牌名聲就被你們搞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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