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這樣護航,可是又跟營業所的說法兜不攏囉~
營業所的說法是:『被k頭的事主要求女業代離職』
(原文:受害者一直要求主管將女業務辭職,但女業務已婚有小孩要養,所以兩人就看不過去,就....)
但重點根本就不在沒錄影的前半段
有些人就是刻意要強調事主是奧客,
奧客是不對,但是豬頭業代聽到事主都嗆聲要錄影了
還惡言( + 惡顏)相向,並一副作勢要打人的樣子
這是業代該有的行為嘛?大家撻伐的是這個,
不是前半段營業所同事說到的事主那的過分要求(要女業代離職)
今天如果主管聰明,就不會放任那兩豬頭在那邊跟客戶吵架
也不會有影片的流出
所以做為一個展場的主管,他是很失職的!
至於事主,
他是開賓士的(他的歷史文中有提到)
通常開賓士的,經濟狀況不會太差,
甚至有些開賓士的是為了生意而開,應該不會是要敲竹槓的人
所以應該可以歸類為『有錢』人吧!
(所以我認為東森新聞訪問中所述的過分的要求--辭退女業代是比較有可能的)
而有些『有錢』人,通常只是要『面子』,
要別人當他是『大爺』,要的是別人都聽他的....
簡而言之,就是『我比較高貴,你這賤民怎麼可以k我的頭』
影片中他都說了,要主管『處罰』女業代
(我想應該就是東森新聞中營業所同事說的:『逼主管要女業代離職』)
主管當場答應並叫女業代離開,不就得了?
(可以叫一個人陪女業代,說是要辦離職手續...但其實....

當下解決了,等澳洲來的客人離開,紛爭平息後,
再打電話跟女業代解釋是為了安撫而說的假話就好啦~
那奧客誰還會事後在去追究?真有那閒功夫?我是不相信啦!
所以有人說的好:『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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