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善類~硬皮鯊 wrote:
總括一句話啦
今天他不無照駕駛騎機車出來不就沒這回事了嗎
老天爺留他一條命在~看他還敢不敢無照駕駛騎機車~乖乖的去騎腳踏車嘿(我看啊他會為了安全無照開車吧)...(恕刪)
這句話在法律上是連結不起來的,
例如未滿18歲不能考駕照是法律規定,不是未滿18歲就不會開車/騎機車,
滿18歲沒駕照也可以說沒時間去考,不是不會開車/騎機車,
無照駕駛被抓到只會罰錢,不會抓去關,
所以,有沒有駕照不是判定會不會肇事的因子
路權是很重要的觀念,可是有些法官只會應注意而未注意

憂閒 wrote:
1.在對向車道-明顯逆向
bull5444 wrote:
這句話在法律上是連結...(恕刪)